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月27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2011年3月16日召开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郭大建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决定任命郑雪碧同志为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召开时间:2011年1月27日
- 主持人:史增海
会议内容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2011年3月16日召开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郭大建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决定任命郑雪碧同志为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出席人员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增海,副主任张有祥、黄月芳、王俊祥、武十周、郑金平、董庆民,秘书长王全明及常委会委员共44人出席会议。
列席人员
副市长冯连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增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白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各部门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