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4月25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和通过了《茂名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修改稿)》;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规範化学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廉租房建设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人事任免;听取了关于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茂名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 召开时间:2011年4月25日
会议内容
会议进行了以下议程:
(一)审议和通过了《茂名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修改稿)》。根据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对2011年工作进行调整,主要是:监督工作方面增加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2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第一批启动重大项目工作情况的报告。代表工作方面增加了视察、督查活动内容,主要是增加了围绕市政府承诺今年要办好的“十件民生实事”,委託各县(市、区)组织市人大代表的集中视察活动;以市直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4大专题视察活动;安排40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对政府工作报告决定事项的督查活动。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规範化学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义务教育规範化学校标準(试行)的通知》精神,市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规範化学校建设,把建设规範化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议事日程,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立足长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国小就近入学,国中相对集中”为基本思路,作出学校布局调整的总体规划,按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顺序分步实施,加大投入村校建设,採取有力措施,促进均衡发展,取得较好的成绩。
会议指出,市政府在抓义务教育规範化学校建设工作中仍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各地进度不一,如期完成任务压力大。全市共有222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2007年开始到2010年底止仅有230所达标,剩下1999所要在今后5年内完成,平均每年要完成400所,压力是非常大的。二是教育经费不足,均衡发展后劲乏力。主要是建设规範化学校资金缺口大,农村义务教育负债多,学校办学经费安排不足,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难落实。三是大班额、小“麻雀”现象突出,布局调整任重道远。城镇学校大班额非常突出,农村“麻雀学校”逐年增多,已成为困扰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棘手难题。据了解,全市国小班额在46人以上的占28.39%,国中班额在50人以上的占88.95%。四是教师队伍结构失衡,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建设义务教育规範化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提高公民素质的重要举措。在2015年前完成义务教育规範化学校建设,是省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进一步调整学校布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抓好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要提高认识,解决教育经费的投入。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採取有力措施推进全市义务教育规範化学校建设工作;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为改善全市教育条件捐资出力。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明确表示要把义务教育规範化学校建设工作情况作为人大常委会今后监督工作的重点,参照督办高州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办法,进行连年督办,以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到位。会议对该项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
(三)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廉租房建设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四)进行了人事任免。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太安的提请,任命张华兆、谭伟辉、刘戈、吴学翔、吴帝镗、陆星帆、王洁为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五)听取了关于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由茂港区选出的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梁异先已调离茂名市,由电白县选出的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日添已辞去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梁异先、李日添的代表资格终止。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70名。
(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海光在会上作了讲话。邓海光说,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我们今后更好地履行职责打下了坚实基础。相信市人大常委会一定能在此基础上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一定会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同时又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邓海光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今后的人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把握大局,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委工作会议、市人代会所通过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了2011年及今后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一定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不断汇集智慧、凝聚人心,形成推进茂名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强化“三个意识”:强化党的意识,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发展意识,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开展工作;强化民众意识,切实维护人民民众的切身利益。二是要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落实市委提出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好宪法法律所规定的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特别是要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使政府和“两院”工作更加顺利地推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目的,切实行使好监督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三是要突出重点,在完成工作中加强自身建设。要注重抓好学习调研;注重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注重强化服务保障;注重加强作风建设,树立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形象。
(一)审议和通过了《茂名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修改稿)》。根据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对2011年工作进行调整,主要是:监督工作方面增加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2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第一批启动重大项目工作情况的报告。代表工作方面增加了视察、督查活动内容,主要是增加了围绕市政府承诺今年要办好的“十件民生实事”,委託各县(市、区)组织市人大代表的集中视察活动;以市直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4大专题视察活动;安排40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对政府工作报告决定事项的督查活动。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规範化学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义务教育规範化学校标準(试行)的通知》精神,市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规範化学校建设,把建设规範化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议事日程,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立足长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国小就近入学,国中相对集中”为基本思路,作出学校布局调整的总体规划,按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顺序分步实施,加大投入村校建设,採取有力措施,促进均衡发展,取得较好的成绩。
会议指出,市政府在抓义务教育规範化学校建设工作中仍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各地进度不一,如期完成任务压力大。全市共有222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2007年开始到2010年底止仅有230所达标,剩下1999所要在今后5年内完成,平均每年要完成400所,压力是非常大的。二是教育经费不足,均衡发展后劲乏力。主要是建设规範化学校资金缺口大,农村义务教育负债多,学校办学经费安排不足,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难落实。三是大班额、小“麻雀”现象突出,布局调整任重道远。城镇学校大班额非常突出,农村“麻雀学校”逐年增多,已成为困扰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棘手难题。据了解,全市国小班额在46人以上的占28.39%,国中班额在50人以上的占88.95%。四是教师队伍结构失衡,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建设义务教育规範化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提高公民素质的重要举措。在2015年前完成义务教育规範化学校建设,是省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进一步调整学校布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抓好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要提高认识,解决教育经费的投入。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採取有力措施推进全市义务教育规範化学校建设工作;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为改善全市教育条件捐资出力。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明确表示要把义务教育规範化学校建设工作情况作为人大常委会今后监督工作的重点,参照督办高州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办法,进行连年督办,以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到位。会议对该项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
(三)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廉租房建设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四)进行了人事任免。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太安的提请,任命张华兆、谭伟辉、刘戈、吴学翔、吴帝镗、陆星帆、王洁为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五)听取了关于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由茂港区选出的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梁异先已调离茂名市,由电白县选出的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日添已辞去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梁异先、李日添的代表资格终止。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70名。
(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海光在会上作了讲话。邓海光说,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我们今后更好地履行职责打下了坚实基础。相信市人大常委会一定能在此基础上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一定会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同时又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邓海光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今后的人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把握大局,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委工作会议、市人代会所通过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了2011年及今后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一定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不断汇集智慧、凝聚人心,形成推进茂名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强化“三个意识”:强化党的意识,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发展意识,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开展工作;强化民众意识,切实维护人民民众的切身利益。二是要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落实市委提出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好宪法法律所规定的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特别是要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使政府和“两院”工作更加顺利地推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目的,切实行使好监督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三是要突出重点,在完成工作中加强自身建设。要注重抓好学习调研;注重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注重强化服务保障;注重加强作风建设,树立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形象。
出席人员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海光,常务副主任宋寿金,副主任吴杰斌、卢方圆、刘九权,秘书长周安敏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共29人出席了会议。
列席人员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心强、陈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冯伟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平,部分市十届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