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9日,洛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补选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议案、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马学来採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和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张占伟採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瀍河回族区修建洛河大桥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将西工区史家屯村唐屯村棚户区改造统贷统还项目贷款资本金和还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洛阳市城市中国小校幼稚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马学来採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张占伟採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和关于批准《关于提请审议西工区史家屯村唐屯村棚户区改造统贷统还项目贷款资本金和还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归宝辰为洛阳市农业局局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申振君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其代表资格将报送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予以确认。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洛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 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9日
- 主持人:李少敏
会议内容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志刚作了关于提请补选申振君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原峰作了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明朗作了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马学来採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和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张占伟採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世敏作了《关于在瀍河回族区修建洛河大桥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将西工区史家屯村唐屯村棚户区改造统贷统还项目贷款资本金和还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洛阳市城市中国小校幼稚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马灿书作了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世敏作了关于提请归宝辰任职的议案,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松涛作了人事任免有关情况的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海滨作了关于提请李瑞丽等6人职务任免的议案;拟任命为市农业局局长的归宝辰同志作了任职前发言。
会议分组对有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还徵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情况及2015年工作安排的意见建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马学来採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张占伟採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和关于批准《关于提请审议西工区史家屯村唐屯村棚户区改造统贷统还项目贷款资本金和还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归宝辰为洛阳市农业局局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申振君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其代表资格将报送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予以确认。
出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少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中阳、白志刚、陈卫平、刘湖镜、马振宇、陈淑欣,秘书长王明朗和委员共34人出席了会议。
列席人员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世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海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新年,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伊滨区人大工委主任,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和10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