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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2021-03-21 17:50:36 百科

茂名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茂名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5月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议学习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海光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茂名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 召开时间:2011年5月6日 

会议内容

会议进行了以下议程:
(一)学习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海光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认为,邓海光的讲话主题突出,目标明确,务实创新,激励斗志,让人充满信心,对做好今后的人大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符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实际,思路清晰,主攻方向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可操作性强,对全面推进人大常委会工作有着极大的指导意义。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抓住契机,促进落实,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会议强调,全市人大系统和每个人大代表要继续在认真学习深入贯彻邓海光的重要讲话精神上下功夫求实效,把邓海光的重要讲话精神变为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向前发展的动力;继续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功夫求实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继续在履行职责,行使“三权”上下功夫求实效,正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切实行使好监督权,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在强化服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上下功夫求实效,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骨干作用,把其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继续在强内功,树形象,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求实效,抓好学习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在常委会会议审议上敢讲话、讲真话、讲实话,推动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进行了人事任免。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梁毅民的提请,决定免去朱裕锦的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建辉的提请,免去范李强的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黄世河、李梅的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太安的提请,免去何平的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太安的提请,批准范李刚辞去信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出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寿金,副主任吴杰斌、卢方圆、刘九权,秘书长周安敏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共29人出席了会议。

列席人员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建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涛以及市人大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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