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环境保护局是商洛市负责环境保护的政府机构。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商洛市环境保护局
- 所属:商洛市
- 实质:环境保护局
- 性质:政府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和规章,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全市环 境保护行政执法,草拟全市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及其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依法行使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权。
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画 和。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订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画、国土计画、区域开发规划,参与审查城市总体规划。
3、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準;组织制定、修 订全市各类环境标準及相应的控制指标,并监督实施。
4、负责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及城镇、农村的环境保护工 作,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恶臭、。放射性及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治,机动车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调查并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协调处理各县(区)和部门之间的环境污染纠纷。
5、组织管理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及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审批市管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三同时”、‘排污申报登记”、“限期治埋”等项制度的执行。
6、负责巨观管理全市的生态环境、农村环境以及自然。人 文遗蹟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规划全市自然保护区,负责向市政 府提出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核意见Z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资源合理开始利用、濒危物种保护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生态失调等项工作。
7、负责全市环境统计、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编制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公报和环境统计公报;。组织环境执法、污染治理、排污收费情况检查及各类专项环境标準工作。
8、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科技发展规划和计画;组织协调全市环境科学研究和环境科技攻关;组织市级环境科技成果鉴定、、评奖和交流、推广工作。
9、开展和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活动;开 展国内 、国际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交流及外资引进工作
10、指导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计画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环境保护行政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环境保护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负责机关、下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工作。
政策法制科:
负责部门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有关环境保护的规範性档案;负责机关规範性档案的审核工作;负责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指导和监督环境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机关网站管理和维护、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关新闻审核和发布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
污染防治科: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城乡工业污染源的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跨流域、跨区域环境质量考核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组织拟定有关污染防治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协调创建环境保护模範城市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拟定全市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厂的建设规划,负责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的转移和监督管理;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线上监测和监控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