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新闻宣传、机关档案、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下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协助单位领导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涪陵区房管局
- 属性:政府机构
- 地区:涪陵区
- 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定
机构设定
(一)机关科室
2.政策法规科(挂信访科牌子)
组织实施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普法教育工作;负责规範性档案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和推行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指导本部门执法工作;承担行政複议、行政诉讼、听证等法律事务;负责信访事项的协调交督办等工作。
3.计画财务科
负责年度资金计画的编制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管所属单位国有资产。
4.组织人事科
负责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
5.监察审计科
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实行审计;受理投诉、举报,承办上级交办的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本部门重要工作的督查。
6.住房保障和改革管理科
参与全区保障性住房、住房制度改革相关规範性档案的制定;监督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国有关破企业职工住房处置工作;牵头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落户我区的购房补贴政策;负责清理住房违规违纪人员;负责区房改办的日常工作。
7.物业管理科
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管理;负责全区物业服务活动的行政监督、指导和管理;参与住宅小区综合验收。
8.房地产市场管理科(挂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信息中心牌子)
负责拟定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指导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房产转让、租赁、抵押、典当等交易活动的管理,负责房产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员的监管;负责全区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管理工作。负责发布全区房地产信息。
9.房屋专项资金管理科
负责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房改资金、住房补贴资金和其他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监督。
10.房屋住用安全管理科(挂重庆市涪陵区白蚁防治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区房屋住用安全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全区房屋住用安全管理的信息系统;负责全区房屋的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的管理工作。
(二)重庆市涪陵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与补偿办公室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与补偿工作的总体协调,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办理确定为徵收範围必需的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画等相关手续。
(3)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与补偿政策的起草和呈报工作;负责核发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被徵收人房屋性质认定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与补偿工作及行政程式。
(4)负责做好徵收与补偿等相关费用的资料编制和评审工作;负责被徵收人各项补偿费用的兑付工作。
(5)负责监管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与补偿评估机构的房屋评估行为。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
(1)综合管理科
协助单位领导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2)财务管理科
负责年度资金计画的编制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被徵收人各项补偿费用的兑付工作;负责徵收与补偿等相关费用的资料编制和评审工作;负责单位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3)政策法规科
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与补偿工作的总体协调工作,组织徵求意见和听证;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与补偿工作及行政程式;监管徵收评估机构的房屋评估行为。
(4)徵收管理科
负责与被徵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定;协调处理徵收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指导各徵收实施单位的房屋徵收及促迁工作。
(5)信访监察科
负责信访维稳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受理投诉、举报,承办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重庆市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
1.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相关配套档案。
(2)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专项规划、年度计画,并监督各业主单位实施。
(3)负责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住房保障申请对象的审核、建库、轮候、配租及租金的收取等管理工作。
(4)参与制定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租金标準、租赁补贴标準、公共租赁住房销售价格及回购价格。
(5)负责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销售和回购工作。
(6)负责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维护、维修及物业管理等工作。
(7)指导各工业园区、街道、乡镇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8)负责全区国家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1)综合管理科
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新闻宣传、机关档案、督查、目标考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党群、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财务管理科
负责年度资金计画的编制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租金、物业管理补助资金、维护维修资金、租赁补贴资金等的管理;负责单位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3)规划建设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专项规划、年度计画,监督各业主单位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的申报和补助资金的争取。
(4)审核配租管理科
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住房保障申请对象的审核、建库、轮候、配租工作;参与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标準、租赁补贴标準、公共租赁住房销售价格及回购价格;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续租和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销售和回购工作。
(5)住用管理科
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维护、维修、管理及租金的收取;受理信访举报,并组织查处;配合相关办事处对相关保障性住房实施社区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四)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登记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交易管理、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负责全区城镇、农村房屋的确权、登记发证;负责全区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负责调处房屋权属纠纷。
(3)负责全区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资料库的建立与管理,提供查询。
(4)贯彻实施国家关于房屋测绘技术标準及规範;负责管理全区房屋面积测绘工作。
(5)向社会提供相关政策谘询和服务。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以及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与补偿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加强全区房地产巨观调控,规範房地产市场秩序。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房地产交易活动管理,负责房产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员的监管工作;负责发布全区房地产信息。
3.负责编制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国家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与补偿工作。
5.负责全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全区城镇、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
6.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工作;依法规範物业服务秩序。
7.负责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各类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监督。参与全区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
8.负责全区房屋住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及各类房屋的白蚁防治、安全鉴定工作。
9.负责全区房籍测绘工作。
10.依法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负责裁决各类房产权属纠纷,负责房产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 曾光明
性别: 男
分管工作: 主持区房管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潘剑
性别:男
分管工作:分管目标考核、财务工作、房地产产权登记、房地产档案管理、房屋面积测绘、“两证”办日常工作。联繫计画财务科、局考核办、涪陵区房地产登记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平
性别:男
分管工作:分管房地产市场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房改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联繫房地产市场管理科、房屋专项资金管理科、涪陵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与补偿办公室、涪陵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涪陵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张静
性别:男
分管工作:分管组织人事、机关党建、住房制度改革、房屋安全(含直管公房安全)及应急管理、区房改办、日常工作。联繫机关党总支、组织人事科、房屋住用安全管理科、住房保障和改革管理科。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可人
性别:男
分管工作:分管行政后勤、纪检监察、信访稳定、最佳化发展环境。联繫办公室、监察审计科、信访科。
党组成员、工委主任:王琼
性别:女
分管工作:分管工委、共青团、妇女儿童、城乡扶贫、城镇化帮扶、法制、物业管理、住房保障工作。联繫局工委、团支部、女工委、政策法规科、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廉租办、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物业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