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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

2019-02-17 12:59:35 百科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简称“北林学生会”,英文译名为“Student Union Of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SU-BFU”)是在校党委和上级学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在全体会员的监督下开展工作的学生民众性组织,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是北京市学联主席团单位。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
  • 外文名:SU-BFU
  • 隶属:校党委和北京市学联
  • 属性:学生民众性组织
  • 相关名词:北京林业大学

简介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和上级学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在全体会员的监督下开展工作的学生民众性组织,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是北京市学联主席团单位,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
学生会始终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及校园特色,以“立足本职,服务同学”为宗旨,坚持“团结、奉献、求实、创新”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探索学生工作思路,实事求是、锐意进取,在开展思想引领、维护同学权益、服务同学成长成才、维护校园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充分发挥了学生会“同学之家、师生之桥、干部之校”的重要作用。
学生会充分起到了联结学校和广大同学的桥樑纽带作用。各部门团结协作,紧密配合,成功举办及承办了不同风格、形式多样的大型活动,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组织结构

学生会设下列机构: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组织结构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组织结构
常委会、办公室、体育部、志愿实践部、女生部、组织培训部、权益部、文艺部、宣传部、外联部、学习部、传媒部、青年与生态发展研究部。

办公室

用专注的心,做专业的事
专注所以专业,专业成就辉煌。办公室是一个综合性的部门,主要承担公文写作与培训、各类文集出版、宣传设计品製作、会务工作和其他常规事务性工作。灯光下公文写作行云流水,舞台上会务理线全神贯注。生活中全心全意的赤诚,学习里手不释卷的勤奋。我们以真诚、严谨、高效的部门文化完美地诠释“专业”的内涵。

体育部

风雨彩虹,与众不同
体育部作为校会中的战斗部门,主要负责一二·九长跑、运动会开幕式,“三走”千人系列活动的统筹策划。我们邀请体育明星作为“绿色志愿大使”来到“绿桥”活动,我们的身影也遍布在各大文艺晚会的台前幕后。我们为引领北林学子热爱体育、享受运动而不懈努力。

志愿实践部

志在愿在,实践我在
志愿实践部是一个培养综合素质人才的部门,在“一条鱼”志愿活动以及A4210活动宣传中,承包了策划、宣传、招募以及后期管理与项目评优等职能,更会筹划周末影院等其他特色活动,且每年主牵社会实践活动。

女生部

女生部落,温馨你我
女生部以发掘女生潜力,维护女生利益,促进男女交流为宗旨,通过举办各种讲座和活动来助力女生的学习,关注女生的生活和心理健康。我们致力于反映广大女生的要求,为女生排忧解难,彰显女生的风采。我们主牵元旦舞会,“三七”女生节,母亲节礼讚等活动,并负责学校大小活动的礼仪工作,培养掌握化妆、礼仪等技能的人才。

组织培训部

沟通搭建桥樑,严谨兼顾八方
组织培训部自建立以来,一直强调严谨求实,团结创新。作为综合性部门,对内我们负责招新选乾、制度建立、定期考核、人员安排,促进校会全体成员各项能力水平的提高,并进一步加强内部组织建设;对外我们负责对接联络,信息交流,食宿接待,为与其他高校及社会的沟通搭建桥樑。于大事中求细,在大局中维稳,组培人在路上。

权益部

维权先锋,服务同学
工作在校园维权第一线,第一时间解决校园问题,致力于为同学们提供更加温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三级维权平台是我们的承诺,三级平台层层递进,全面维权;饮食文化节是我们的风采,参与佳肴评比,弘扬北林的饮食文化;提案发布会是我们的决心,代表学生髮声,表达利益诉求。全心全意,关心权益。

文艺部

文以载道,艺以修身
文艺部作为校园文化的先锋,致力于活跃校园文化艺术氛围、丰富广大同学文化生活。部门主要负责校园文艺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如十大歌手赛、“五月的花海”合唱比赛、新年舞会等,同时也积极协助、配合学校各类活动的开展。文艺部将秉承“务实创新、精益求精”的精神,继续投身于校园文化的发展和建设。

宣传部

宣北林绿,传学子情
宣传部主要负责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运营及管理,结合“直播”等时下热门形式打造“全媒体”。我们是校内大型活动的喇叭,是学校、老师同学之间的沟通纽带,用文字引领同学思想。我们不断创新,以新媒体为笔服务同学成长成才。

外联部

沟通你我,内引外联
外联,气质与气势并存,颜值与才华齐飞;不产钞票,却为活动提供丰厚的赞助资源;表面高冷,却在风雨中接待高校伙伴。我们负责媒体联繫、对外公关、高校联谊等,是对外沟通的门面担当。

学习部

学在北林,习我未来
加优质的学习环境。我们收集整理考试资料和相关信息,举办英语四六级模考与北林讲堂,承办校内外环保社团培训,设计文艺活动舞美,负责大型赛事统分。“公正严谨,踏实创新”是我们不变的态度。

传媒部

传媒改变世界,我们改变传媒
传媒部是学生会对外展示的部门之一,主要工作是拍摄与製作视频,以及各大活动、晚会的大萤幕放映,会议PPT放映工作和其他常规性任务。在信息化时代,传媒部以学习新技术为己任,争取将技术与部门职责相结合,打造出更高效、更先进的传媒部。

青年生态发展与研究部

青研一起,同舟共济;乘风破浪,我们从不轻言放弃
青研部是首都高校中唯一一支长期从事青年思想与生态研究的队伍。热点调研、青年时评、物资管理、日常维稳、交通引导中都能看到青研人的身影。在这里你可以发表自己独特的见解,也可以培养自己细緻的工作态度和强大的抗压能力,更能感受到亲切温暖的大家庭氛围。

学生会的主要任务

1.积极倡导全体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深刻领会党提出的新思想、新部署和新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团队精神和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
2.围绕党团中心工作,进一步最佳化育人环境,为构建和谐校园,进一步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引导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积极参加志愿服务,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複合型人才。
3.关心同学的切身利益,在维护全民族整体利益和学校利益的前提下,努力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广泛听取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促进我校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改善,发挥学校与广大同学之间的双向沟通的桥樑作用。
4.协助学校创建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努力把学生会真正办成“同学之家、师生之桥、干部之校”。
5.加强本校同学之间,同学与教工之间的团结,增进我校同兄弟院校的了解和友谊。
学生会各级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学生会内部要充分发挥民主,保证会员的民主权利。学生会各级组织均由民主选举产生,并对全体同学负责,接受同学的监督。

学生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凡取得北京林业大学学籍的在校本专科生、高职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学生会会员,学生会一切权利属于会员。
1.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3.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和条例;
4.遵守文明校园建设的规定,遵守学生会制定的各项制度;
5.支持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种活动。
对于不执行本会决议,违反本章程的会员,本会遵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本会将向校有关部门建议,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学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学代会的常设机构是学生委员会。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委员会代表全校同学行使学代会职权。

学生代表的选举

学生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办法由召集大会的学生委员会决定,学代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学代会。学代会可依据大会的议程要求,分别召开预备会和全体代表大会完成大会的使命。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讨论修改学生会章程,审议和通过关于修改学生会章程的报告(或说明)。
2.审议、通过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3.审议、制订学生会有关制度;通过代表大会形成的档案。
4.选举校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成员,选举办法由召集大会的学生会提出,学代会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5.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学生会的工作任务,商议和处理关係全体会员利益的重大问题。
6.监督和协助校学生会开展工作,及时反映学生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有关意见。
学代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法定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只有当全体二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表决通过后才可形成学代会决议。

学生代表的权利

1.学代会代表的任期与学生代表大会相同。
2.学生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决权和抗诉权。
3.参加学代会并根据学代会议程行使代表权利。
4.监督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向学生会提出意见、建议。

学生代表的义务

1.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学生会章程,按学生守则要求自己。
2.密切联繫民众,关心同学生活,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3.自觉协助班委、学生会干部搞好工作。
4.坚持真理,勇于改正错误,敢于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5.积极参加和协助组织学生的各种活动。
没有被选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下届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的校、院两级学生会及基层班级的优秀学生干部皆可成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列席代表。列席代表列席学代会,有被选举权但无选举权和表决权。

学生会的干部

学生会的干部是学生会工作的骨干,学生会的干部必须以“自尊、自爱、自重、自强”作为自身修养的準则,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政治上要求进步、学习上刻苦努力、工作上积极主动、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係、主动参加班级工作、在各方面起表率作用,在社会工作中要勇于创新、锐意改革,在组织活动中要注意培养同学的社会活动能力、同时注意提高和锻鍊自己的工作能力,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要讲求实效,端正求实作风,力求把自己锻鍊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有创造力的宽基础多能力的複合型人才并且有一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能力的新人。

学生会干部的选拔

学生会干部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採取推荐、自荐、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并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任用原则。
1.每新学年开学后三周内进行学生会干事招新工作,在第二学期进行第二次招新。
2.凡属我校在籍本科学生且符合学生会干部选拔条件,志愿加入学生会者,不分民族、性别、籍贯、宗教信仰,都可提交申请,参加面试。
3.学生会组织面试大会,对报名应聘者进行公开面试,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张榜公布,初选应聘者按应聘部室进行複试和笔试,由学生会各部门讨论,择录用。
4.公布当选者后,试用期两个月。

学生会干部的任用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且合格者予以任用。
2.从其他(单位)部门调入学生会任职的经学生会常委会讨论通过予以任用。
3.从其他(单位)部门调入学生会任委员、常委的经由学生会全委会选举通过予以任用。
4.在学生会内部部门间转换相同职位须经学生会常委会讨论通过予以任用。
5.晋级或降级或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经学生会常委会讨论,视情况予以任用。

学生会的纪律和奖惩规定

纪律

1.学生会干部要按时参加主席团会议、部长例会以及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者,需提前向上一级领导请假。每次活动实行严格签到制度。
2.在各项活动中积极主动,彼此协作,团结友爱。交代的事情要及时準确完成,如有困难须事先提出,以便协调。组织培训部随时考察工作完成情况。
3.学生会各部门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应自觉接受学生会年度考评,配合学生会组织培训部完成考评工作。

学生会内部惩罚规定

1.对工作不积极、不负责,但工作中未出现重大失误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例会公开批评,第三次辞退。
2.对广大同学举报反映学生会干部的不良现象或行为经核实后例会公开批评。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3.对无故遗失损坏学生会公有财产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例会公开批评,并赔偿损坏物品。
4.以上处分只在学生会内部实行,凡受处分的成员,自处分执行之日起,半年内表现较好可申请撤除。

学生会干部奖励规定

1.每学年开展“学生会系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主要从干事、副部长中选出,各部部长要实事求是地推荐,根据不同情况限定名额,宁缺毋滥,经学生会常委会讨论通过,在年终进行评优,颁发荣誉证书,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并张榜公布。
2.每学期年终从各个部门之间评出“先进部门”在年终总结时公布,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3.在整个学年工作学习中,各个方面突出的成员,将推荐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4.对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成员可推荐成为其他表彰对象。

学生会干部的资格规範

凡具有下列情况者,撤销学生会干部资格
1.政治上不能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国家法令造成不良影响者;
2.从事与学生会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并严重损害学生会声誉和形象者;
3.工作态度散漫,闹不团结、相互拆台,在同学中拉帮结伙,严重影响学生会正常工作者;
4.以职权谋私利,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5.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被学校通报者;
6.一学期内在各类会议活动中,无故缺席3次以上(含3次)者
7.不能胜任本职位,经调整后仍不能胜任,造成严重工作失误者;
8、学习成绩差,在班级综合测评排名后30%者;

学生会干部增补、调动或退出

1、学生会委员会的换届按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章程须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进行民主选举。
2、每届学生会委员会由于自然原因造成职位空缺时,须进行学生会委员和常委的增补,由原常委会提前讨论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全委会民主选举产生,候选人也可由院系推荐,经常委会讨论确定。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的调动

1.学生在学生会工作期间,确须调整工作部门的,可直接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经讨论批准后,由分管主席具体操作。
2.调动工作的,个人首先要在原工作部门办理完结相关手续,经部长或分管主席同意后方可调离该部。

学生干部的退出

1.在学生会工作期间,确有正当理由须终止学生会工作的成员,要向所在部门部长或分管主席,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退出。
2.在学生会增补之前,学生会各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后,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及相关手续移交新任部长后,方可退离。
3.在自然换届前,即将离任的干部须站好最后一班岗,不得敷衍塞责,不闻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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