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监察分局成立于2000年8月,为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派驻机构。现有煤矿安全监察员18人,均为大专以上学历,採矿、通风与安全、机电运输等专业人员齐全,其中,工程硕士研究生7人。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南监察分局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南监察分局简介
分局内设办公室和4个安全监察室,另设“一通三防”、机电运输、採掘和防治水、政策法规4个专业组,实行片区主管监察制。
分局辖区煤矿跨越淮南、阜阳两市,面积约3000平方公里。辖区煤矿企业由淮南矿业集团、国投新集煤电公司和地方小煤矿三部分组成。
主要职责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01号)规定,淮南监察分局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
二、承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责任,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地方政府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準,煤矿整顿关闭,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整改及複查,煤矿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对淮南矿业(集团)公司、国投新集公司及淮南市、阜阳市所辖行政区域内各类煤矿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依法监察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四、对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準入情况和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五、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煤矿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六、负责统计分析辖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危害情况,组织或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七、组织对辖区内设计或新增的生产能力在45万吨/年以下的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八、负责指导和协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九、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科研工作,组织对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承办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