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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皖南监察分局

2021-03-30 13:35:10 百科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皖南监察分局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皖南监察分局于2000年8月2日成立,办公地点设在美丽的皖南江城—芜湖市,编制20人,现有安全监察员15名。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皖南监察分局
  • 地点:安徽
  • 类型:分局
  • 成立:2000年8月2日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皖南监察分局简介
承担安徽省皖南地区铜陵、芜湖、宣城、安庆、池州、巢湖、黄山等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煤矿及其施工单位的安全监察和执法工作,监察範围涉及17个县(市、区)、27个乡镇,2008年底共有各类煤矿66处,其中乡镇煤矿65处,监察工作特点是:点多、面广、线长,安全监察的任务较为艰巨。
主要职责:在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下负责铜陵、芜湖、宣城、安庆、池州、巢湖、黄山等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煤矿及其施工单位的安全监察和执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研究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目标的意见和建议。
(二)依法监察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对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準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
(三)检查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地方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準,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整改及複查,煤矿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按照职责範围,依法组织或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信息资料的收集与上报。
(五)组织或参与对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安全标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察工作。
(六)按照职责範围,负责或参与对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等有关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
(七)负责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八)按照职责範围,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依法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依法监督检查为煤矿服务的煤矿矿井建设施工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指导、协调或者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承办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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