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榕城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揭榕委〔2011〕33号),设立揭阳市榕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揭阳市榕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所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 通过编号:揭榕委〔2011〕33号
- 内设机构:4个
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的职责。
(三)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区安全生产规範性档案;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职责範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誌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準入管理的职责。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準入制度的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责。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的审查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监督指导全区工矿商贸行业依法执行安全生产标準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职责範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和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範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九)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监督检查。
(十二)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三)组织参与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协调股
负责文电、保密、政务公开、档案、信访、会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和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资产管理、计画生育、党群、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参与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发展的规划和建议;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範性档案;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报告的起草;具体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研究拟订考核指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奖励活动,监督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企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全区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参与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生产法制工作,承担行政複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统计的有关工作;定期汇总、综合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综合指导和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标準化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工作;监督管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
(二)安全监察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按照职责分工,监督指导企业依法执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标準和规範;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誌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颁发安全许可证的审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关安全生产经营準入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的相关工作、非药品类易製毒化学品经营的登记备案。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协助相关安全培训工作;协助相关安全标準化工作。
(三)执法监察股(加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牌子)
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举报投诉、有关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承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四)应急管理股
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拟订和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按照全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指导、协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相关安全培训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