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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

2020-12-20 22:17:20 百科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

川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成立于2007年8月31日,是全国第一个成建制地组建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全省共批监察执法编制1448人,各市州、县相继成立了支队、大队,形成了完整的三级执法机构。

主要工作职责:

1、是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罚。

2、是负责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局直接监管範围内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

3、是负责生产经营

基本介绍

  • 名称:四川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
  • 成立时间:2007年8月31日
  • 职责:安全生产监察
  • 性质:执法机构

职能职责

四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违法行为的查处。
4、是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活动,对市(州)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5、是负责受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案件,并立案查处。
6、是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安全评价、检测、谘询等中介机构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7、是负责省控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的监察执法工作。
8、是参与重大以上安全事故及跨省、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是承办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一)、监察执法综合室
负责组织协调监察执法总队各部门办公,拟订并监督执行各项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的执行;承办文秘、劳动人事、档案管理、财务和资产管理、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承办总队党务、纪检、群团工作;负责制定监察执法规划、年度计画;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理工作;负责监察执法统计工作;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负责安全培训机构和安全评价、检测、谘询等中介机构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承担监察执法总队内部综合性事务。
(二)、监察执法一支队
负责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冶金、有色、建材、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开採、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等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监察执法及日常监督检查;负责上述相关领域和行业重大或跨区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和参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跨省、市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省控重大隐患整改落实的监察执法;负责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的查处。
(三)、监察执法二支队
负责对机械、轻工、纺织、电信、菸草、商贸、电力等行业以及水电、隧道施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监察执法及日常监督检查;负责上述相关领域和行业重大或跨区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和参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跨省、市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省控重大隐患整改落实的监察执法;负责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的查处。
(四)、监察执法三支队
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度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及化工、医药、民爆、石化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监察执法及日常监督检查;负责上述相关领域和行业重大或跨区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和参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跨省、市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省控重大隐患整改落实的监察执法;负责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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