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朝阳区安监局)是负责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下设局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道口管理办公室)、事故调查科、事故处理科、法规培训科、工业安全管理科、危险化学品管理科、职业危害监督检查科、安全抢险协调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一队、二队、三队、四队。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朝阳区安监局
- 全称: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职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
- 内设机构:9个
机构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定的通知》(朝政发〔2009〕13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区安全监督局)。区安全监督局是负责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本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研究本区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
(二)承担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乡的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并组织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工作。
(三)组织拟定本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本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四)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街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组织本区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依法监督检查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负责本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本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组织本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零售)、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本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本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依法组织本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九)承担本区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本区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準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相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本区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依法负责监督检查本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情况。
(十一)承担本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初审工作;负责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许可权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监督检查本区生产经营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的责任;依许可权负责本区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依法查处本区职业危害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三)承担市有关部门委託的铁路道口监护管理责任。
(十四)依许可权监督管理本区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朝阳区安全监督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计画生育工作;负责组织机关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安全生产合作与交流;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法制培训科
负责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机关听证会的组织工作,负责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指导、协调工作;依许可权负责对安全生产培训、评价、谘询、检测等本区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本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本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本区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负责机关规範性档案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
(三)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道口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区安全生产规划,起草安全生产档案;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区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和表彰工作;组织协调本区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统计指标及数据的管理工作,分析、预测本区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管理;负责机关信息、调研、政务公开以及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有关部门委託的铁路监护道口管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抢险协调科(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指导本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修订与演练;监督、检查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修订与演练;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和职业危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具体工作;负责本区安全生产救援物资和安全生产应急指挥系统管理工作。
(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科
依法组织本区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工作,并起草上报事故调查报告;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生产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本区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举报的受理工作。
(六)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科
依法组织本区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生产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工作;根据区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覆,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批覆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依法公布事故处理情况。
(七)工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承担本区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本区工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準和“三同时”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相关安全评估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準化工作;负责本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的初审和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本区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区安全生产执法队对工业企业安全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八)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
负责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工作;依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準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依许可权负责本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非药品类易製毒等安全许可;依法负责对本区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管;负责对本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区安全生产执法队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九)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本区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工作;依许可权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负责本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监督、指导本区相关行业部门开展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区安全生产执法队对职业危害检查工作的专业指导。
执法队
(一)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一队
负责区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指导全区各相关部门(主要是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察及专项整治工作;
2、负责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的各类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
3、负责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
4、负责与市安监局执法总队和区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络、协调;
5、负责各类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受理、分配、反馈、分析和总结工作;
6、负责大型活动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7、负责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安排领导带队检查工作;
8、负责与局各科室的综合协调、对接工作;
9、负责执法队各类综合性信息、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10、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二队、三队、四队
工作职能包括:
1、负责对本辖区街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监察和隐患整改检查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街乡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3、负责指导街乡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负责协助开展辖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整改工作;
5、负责协助做好大型活动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以及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带队检查工作;
6、负责参与辖区街乡平安朝阳、平安社区的建设工作;
7、负责队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批覆工作;
8、负责队内行政处罚案卷的审核和评查工作;
9、负责队内各类信息上报和报表统计工作;
10、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执法二队、三队和四队实行划片执法模式,分别负责各自主管片区内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各队具体管辖区域划分如下:
执法二队负责北片14个街乡和奥运中心区的执法:街道(10个)——奥运村、亚运村、安贞、大屯、小关、和平街、望京、东湖、香河园、左家庄;乡(4个)——来广营、太阳宫、崔各庄、孙河。
执法三队负责中片15个街乡的执法:街道(8个)——麦子店、三里屯、酒仙桥、六里屯、团结湖、朝外、八里庄、机场;乡(7个):将台、高碑店、金盏、东坝、东风、平房、常营。
执法四队负责南片14个街乡的执法:街道(6个)——:垡头、潘家园、劲松、双井、呼家楼、建外;乡(8个):小红门、十八里店、豆各庄、黑庄户、南磨房、王四营、三间房、管庄。
领导分工
刘炳起;局 长;主持全局行政工作
赵新跃;党组书记;负责全局党务工作
于洪涛;调研员 副局长;分管区安委会办公室、道口办、综合监管、法制培训和工业、职业危害、危化、烟花爆竹及易製毒监管工作。主管:综合科、法规科、工业科、危化科和职卫科。
刘 伟;副局长;分管安全生产抢险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主管:应急办、事故调查科和事故处理科。
周 琼;副局长;分管执法和指导街乡安监队(科)工作。;主管:执法一队、执法二队、执法三队和执法四队。
刘 洪;副调研员;协助局长做好基础建设工作。
张小平;副调研员;分管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主管:党总支和工会。
陆宝根;副调研员;主管:市级挂账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办公地址
通信地址:朝阳区百子湾西里303号楼
朝阳区安监局
邮编: 10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