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煤炭工业局是子长县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子长县煤炭工业的政府机构。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子长县煤炭工业局
- 所属单位:子长县人民政府
- 所属地区:子长县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煤矿的生产、建设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能。
(二)拟定全县煤炭工业生产开发规划和计画。
(三)坚持煤矿準入条件和办矿标準,组织实施煤矿改建、扩建、新建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目标建设。
(五)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负责煤炭行业安全基础管理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组织实施煤矿安全执法工作。
(六)监督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準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级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规定的情况。
(七)协调组织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安全调度工作。
(八)指导煤炭行业生产建设技术工作,监督检查煤炭企业执行生产建设规範、规程和标準;统筹煤炭行业科技和信息工作;负责科技手段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推广套用。
(九)负责“一通三防”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煤矿企业的安全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煤矿灾害预防工作。
(十)负责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初审工作。
(十一)统筹全县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煤炭行业职业準入工作;负责煤矿矿长资格、矿长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的审核工作。
(十二)指导煤炭行业财务、会计工作;参与各类煤炭基金、专项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