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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理工电气学院青禾励电创业中心

2021-02-07 06:56:30 百科
哈理工电气学院青禾励电创业中心

哈理工电气学院青禾励电创业中心

哈理工电气学院青禾励电创业中心全称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青禾励电创业中心,是一个开放的、公益的带有开拓性的大学生创业组织。该组织致力于服务广大学生群体,并从通讯、出行、购物、家教、考研、驾校等几大公共项目作为出发点,以大学生勤工助学作为实施办法,打造哈理工校园公益服务先锋团队!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青禾励电创业中心 
  • 外文名:HUSTQEPS
  • 简称:哈理工电气学院青禾励电创业中心
  • 创办时间:2014.8.27
  • 类别:大学生创业组织
  • 口号:真情换真心,服务聚人心。
  • 宗旨:服务同学,奉献校园,传承文明。
  • 联合创始人:邵梓翔 蒋志超 刘佳伟 李凯 吴迪
  • 指导教师:邱致勇

团队释义

青禾 qīng hé ㄑㄧㄥ ㄏㄜˊ
青苗。 唐李贺《马诗》之十七:“白铁锉青禾,碪间落细莎。” 王琦汇解:“饲马不以青草,而以青禾,又锉之极细如莎草然,见饲法之不同。” 唐曹邺《田家效陶》诗:“黑黍舂来酿酒饮,青禾刈了驱牛载。”
意义是:清晨拂晓时生长茂盛的禾苗,寓意一种希望、生机和活力!
励电 lì diàn
励。励志,古同“厉”、“砺”,磨鍊,振奋。
电。该组织立足于哈理工电气学院,并由哈理工电气学院师生所发起并创建。
创业中心
作为哈理工电气学院学生创业与锻鍊自我的一个跳板和纽带。

团队章程

《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学院青禾励电创业中心管理办法(修订案第二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勤工助学活动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大学生接触实际,增进才干,培养能力,锻鍊自立意识,适应社会需要的重要途径。它有利于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艰苦奋斗的思想,同时也有利于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支持和引导勤工助学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勤工助学活动是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的劳动藉以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道德修养水平、社会责任感,并能够取得一定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活动。
第三条学院提倡支持并依法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保护学生从诚实劳动和服务中获得收入。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院成立勤工助学工作委员会。指导老师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和辅导员担任,下设人事处、审计室、公关部、宣传部四大部门,由会长统一调配安排。人事处负责团队成员招募、考勤,审计室负责团队账务收支以及工资配发,公关部负责资源整合和对外联络,宣传部负责线上新媒体运营和线下宣传。
第五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由人事处、公关部专人负责,协调全院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各班以学生工作主任为核心的辅导员队伍负责本系勤工助学指导工作,协调本系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章申请程式
第六条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校内各部门所需的勤工助学岗位,先由本部门向勤工助学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理由,填写《勤工助学用工部门岗位申请表》。申请经批准后设立岗位。
第七条固定岗位需在开学一周内向勤工助学工作人事处提出设定申请;临时岗位需提前三天向勤工助学工作人事处提出设定申请。未经勤工助学工作人事处批准,自行设定勤工助学岗位的,由该部门自行支付劳动报酬。各部门自行设定并支付报酬的岗位及用工情况,应及时报送勤工助学审计室备案。
第八条每个岗位原则上每学期只聘用一个学生。如果学生课程多,工作时间少,用工部门可以申请聘用两个或多个学生,但勤工助学人事部只按照一个岗位报酬标準支付报酬。
§各部门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由勤工助学工作人事处发布,由用工部门负责招聘,培训试用合格后录用。校园内经营场所、社会行销和家教岗位由勤工助学人事处发布。
§校内各部门的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由用工部门按照岗位要求招聘学生。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勤工助学用工部门岗位申请表》,经勤工助学委员会审核,报勤工助学工作人事处审批同意后,用工部门才能安排上岗。
第十一条校园内经营场所、社会行销和家教岗位,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勤工助学用工部门岗位申请表》。经勤工助学委员会审核,报勤工助学人事处审批同意后,须签订用工方、申请人、学院三方协定后上岗。
第四章管理细则
第十二条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在上岗前要接受用工部门的上岗培训,明确岗位要求和职责及注意事项。在工作期间用工部门负责对学生进行敬业精神、劳动安全、工作纪律的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学生的管理和劳动考核。
第十三条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必须遵守用工部门的工作制度,认真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如有不符,用工部门可中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如另换他人须报勤工助学工作人事处批准。
第十四条一切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进行。即以勤工助学为辅,促进学习为主;以经济补偿为辅,增长才干为主。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如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了学习,用工部门和学生本人均可向勤工助学工作办公室提出调整或中止其勤工助学活动的要求。
第十五条学院的勤工助学活动确保不影响学校的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任何个人、团体和用工单位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园範围内招聘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或进行各种经营性活动。
第十六条在校学生组织或个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在外打工,否则出现的法律纠纷和人身财产伤害由本人负责,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七条根据有关规定,在校学生禁止参加传销、直销等任何种类的非法商业活动。不得冒用学院和集体的名义对外进行各类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或刑事处分。
第十八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依法享受劳动保护,用工部门必须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任何用工部门应为学生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损害或变相损害学生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各部门设定勤工助学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任何部门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的、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学生参与的工作。
第五章勤工助学报酬
第十九条用工部门安排的临时岗位实行计时付酬,不宜採用计时付酬的固定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按月付酬,每月须有参考底薪。
第二十条学生勤工助学报酬每月发放一次,由用工部门依据考勤和劳动表现填写一式两份《月学生费用发放表》报勤工助学工作审计室,经审批后到审计室领取酬金,领取时《月学生费用发放表》须有本人签名,分别由人事处和审计室存档。
第六章勤工助学经费
第二十二条学校有条件开展勤工助学的部门,经勤工助学工作人事处同意后,可以採取相应措施吸收一定数量的大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从本部门自身费用和勤工助学基金中按标準共同支付学生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勤工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学生的劳动报酬、勤工助学基地的建设和勤工助学活动所需设备的投入与维护。
第二十四条各级各类勤工助学经费要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并接受学院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只针对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学院参与勤工助学工作委员会的同学。
第二十六条校园内经营场所、社会行销和家教类岗位按照学院勤工助学工作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学院团委,于2014年8月27日实行。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创始团队

邱致勇 (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12级政治辅导员)
邵梓翔(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12级学生)
蒋志超(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12级学生)
刘佳伟(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12级学生)
李 凯(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12级学生)
吴 迪(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12级学生)

领导班子

2014级
主席团:邵梓翔、蒋志超、刘佳伟、吴迪、李凯
技术部部长:蔺国朕 (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13级学生)
市场部部长:耿鹏 (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13级学生)
内勤部部长:金英健 (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13级学生)
运行部部长:岳星驰 (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13级学生)

社团活动

2014年8月30号,青禾团队一行来到了哈尔滨理工大学西区篮球场开始了迎接2014级新生的工作,在绿色通道处,工作人员耐心的为来报导的新生解疑答惑,并指导他们进行登记报名。
创始人之一邵梓翔在接受校报记者团採访创始人之一邵梓翔在接受校报记者团採访
绿色通道报名处接待新生绿色通道报名处接待新生
2014年9月17日晚6点,哈理工电气大厦H307室内,青禾团队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例会。出席本次会议的部门分别是内勤部、技术部、运行部及市场部,和相关部门的部长及成员。
青禾“全家福”青禾“全家福”
第一次例会现场第一次例会现场

未来愿景

计画五年之内成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吃穿住行等项目和创业创新的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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