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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範大学珠海分校青年法学社

2019-05-15 07:42:45 百科
北京师範大学珠海分校青年法学社

北京师範大学珠海分校青年法学社

北京师範大学珠海分校青年法学社

青年法学社正式名称是北京师範大学珠海分校青年法学社,简称青年法学社。英文全称是:“The Academy for Youth Templar of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Zhuhai Campus”,缩写为:“AYT”。青年法学社是经北京师範大学珠海分校校团委批准成立,在法律与行政学院领导下面向全校校法学专业在校学生与教师组织的青年学术团体。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北京师範大学珠海分校青年法学社
  • 外文名:The Academy for Youth  Templar of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Zhuhai Campus
  • 简称:青年法学社、青法
  • 成立时间:2006年4月21日
  • 宗旨:进德修业,俟实扬华,知行合一

简介

青年法学社成立于2006年,是经校团委批准成立、隶属北京师範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分团委的学生社团,是面向我校法学专业在校学生与教师的青年学术团体。其宗旨为“进德修业,俟实扬华,知行合一”。在此宗旨下,本社希望组织本校法学专业在校青年学生与教师,关注社会现实、研讨法学理论,并探讨以和平、科学、赋权、参与的方法促进中国实现法制化,探讨中国从传统社会转向现代社会,从封闭社会转向开放社会,从计画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从专制政治转向民主政治之可能。本社提倡“分享、宽容、平等、开放”的价值观。

渊源

青年法学社作为学生团体,并不是凭空而降,而是有着更深厚的历史渊源。早在2004年上半年,学院里就有了第一个民间学生学术讨论团体,但是因为大家对于学术积累都有限,也不知道如何通过团体活动来增益学术,最终这个讨论团体无疾而终。这个已经随着历史而将被永远湮没的学术讨论团体,或许是法学社最早的渊源。之后林猛先生从本部借调分校,开课之余,首先组织了以现当代中国为核心内容的纪录片观影与讨论会,内容擦边不犯禁,吸引了许多同学的参与。后来04级的林仲平和王江希同学主动找林老师表明希望林老师组织读书小组的意愿,林老师本人在复旦、北大期间就有参加读书小组的经历,也一直都有在分校组织读书小组的想法,于是一拍即合,将读书小组组织了起来,从洛克开始研读自由主义的经典着作。等到读书小组成型时,院方认识到了组织学生学术团体的价值所在,由于风政老师倡议,成立了青年法学社。

社徽

社徽是一个独角兽下和一个写着“法”字的盾牌,这个独角兽叫作獬豸,传说中它能够裁定法律争端中双方的得失,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甚至断定,这个独角兽的形象,就是汉字“法”字的来源。后来这个独角兽在中国被认作是公平和正义的象徵,也希望它能够成为学社的守护神。
写着“法”字的盾牌,是寓意我们结社,是以法为中心,面对现实条件,守护法治、守护正义。
社徽的设计者,是2003级的崔宝宏同学。

社员

加入本社的要求为:年满16周岁。为我校法学专业在校学生(可考虑部分其他专业成绩优异的同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本社章程,关注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并对此有一定了解。有参加本社的意愿。
加入本社的方法为,填写入社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交至领取表格处,经本社面试筛选后,正式批准注册为本社社员。
本社社员享有以下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参加本社举办的活动、培训的权利。有获得本社友好单位服务的优先权。有对本社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经本社批准后,有组织相关法律学术或实践活动的权利。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本社社员须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的决议。自觉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完成本社交办的工作。按规定如期交纳社费。向本社反映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积极探讨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以行动促进中国实现法制化。积极发展社员,壮大本社组织。积极宣传本社活动,推广本社理念,提倡科学指导,反对盲目行动。

组织结构

青年法学社常设机构为执委团、学术部、外联部、宣传部和组织部。
执委团负责统筹、领导社团日常工作,指导各部门工作的展开,负责对外交流。执委团为三人,分为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副社长)。
学术部,主要负责与学术有关的活动,活跃学术氛围、烘托学习气氛,带动社员不断提高自身的钻研能力和学术涵养。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一系列学术交流活动,兼顾讲座的学术性与实践性;负责组织开展读书小组活动,研读法学原典籍,培养全体社员阅读习惯,锐利自己的洞见,积澱自己的底蕴。
外联部,主要为社团日常活动筹集、管理社团资金,为社团运转、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培养社员的人际交往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使社员接触社会、了解社会、融入社会,在提升学术涵养的同时,提前适用社会,为日后在职场生存打下一定的基础。
宣传部,主要负责社团的宣传、对外推广。具体负责学术讲座、交流会的海报、邀请函、微信推送、通讯稿等前期、后期宣传;运营社团微信公众号,定时向外传递社团信息、新闻时事等;定期举办宣传技能培训,提高宣传部成员宣传工作方面的水平。
组织部,负责策划、组织与安排各项生学活动,负责社团人事管理,密切联繫其他各部门,统筹安排社团活动,组织社团拓展,促进社员之间的交流与联繫,能更深入参与到每次的社团活动。
执委团、各部负责人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本社实行差额选举。执委团、各部负责人任期届满时,由全体社员一人一票选出,经宣誓后正式就职。

宗旨要义

本社的宗旨为“进德修业,俟实扬华,知行合一”。它们汲取于于古圣先贤的黄钟大吕,其中蕴涵着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和智慧,它们既是本社的宗旨,也是本社的社训;既是我们在学校时求学之路中的司南,也是我们将来每一位法律人在走进社会开始执业后的操则。
所谓进德修业,意指增进道德与建立功业,这正是我们学习、交流和实践的目标所在。这个词最早出自《周易》。《周易·乾·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而无咎矣。’”明代思想家吕坤有言:“进德修业在少年,道明德立在中年,义精仁熟在晚年。”进德修业,对吾辈青年而论,有着因时应势的需要。曾国藩在其家书《致诸弟·劝弟谨记进德修业》中说过:“吾人只有进德修业两事靠得住。进德,则孝悌仁义是也。修业,则诗文做字是也。”他在另一封家书中则进一步阐述:“吾辈读书,只有两事:一者进德之事,讲求乎诚正修齐之道,以图无忝所生;一者修业之事,操习乎记诵词章之术,以图自卫其身。”由于时代原因,曾国藩将写诗作文写字视为读书人的业。具体到今日,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的业,则在于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以及精熟的法学实践能力。“德”是自身的修养,而“业”是将修养用于实践,修业的基础是进德,进德的作用是修业。这和古圣先贤的着述是一致的。正如《中庸》说“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意思是必须广博地学习,审慎地询问,慎重地思索,明晰地辨析,笃实地履行,才能真正达到理想的学问境界和人生境界。吾辈青年法律人进德修业,要担当道义,热爱祖国,胸怀天下,救助社会,服务人群,在报国为民的共同理想感召下,同心同德,志存高远。这些都需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扎实的学问修养。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学发展的真正源泉,法学真知的真正来源,必定是法律实践和社会现实。这恰如前哲所述,“君子进德修业,孳孳不息,务实胜也”,因此务实乃是青年法律人进德修业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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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俟实扬华,意思很简单。“俟”就是等待的意思;“实”则有三层意思,即果实、坚实、诚实和实事求是;“扬”有飞扬,传播之意;“华”有中华简称、华丽、美丽等意。四个字组合在一起,意指培养出人才,同时使人才更加务实、诚实,从而扬我中华,振兴中华,复兴中华。俟实扬华是我们青年法学社立社的目的所在,希望吾辈学人,能以此自励,努力学习,发奋图强,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作贡献。除此之外,“扬华”也有扬弃浮华、追求一种务实的、不尚虚华的质朴之意。
所谓知行合一,乃是我们应该从中国传统文化中继承的最重要的思想之一,也是我们为学为人的最高追求。自《尚书·说命中》提出“知之匪艰,行之惟艰”的知行思想后,知行关係问题成为历代中国儒学的一个重要理论命题。早期学者认为,知与行的关係是分离为二的。明代大儒王阳明则明确反对前儒将知与行截然分离,首倡知行合一。在他以前,儒者基本是从道德意念、道德经验或道德知识理解知的意义,并且将知行分作两事看待,认为知是行的思想指导,行是知的贯彻落实,从知到行存在一个实践转化的过程。在这些儒者看来,成为圣贤是人生的第一目标,而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人们不断地是是非非致道德之知,善善恶恶践道德之行,最终成就吾本心之全体大用。但是,深入普泛意义的道德知行的内部,可以发现道德意念其实和道德行为相隔为二,两者分属两个世界,道德意念属于识知领域,而道德行为属于行为领域,道德意念并不必然导致相应的道德行为,而道德行为也不会促发相应的道德意念。正因为道德意念与道德行为的限隔,在吾人的道德生活中才会发生知而不行或行而不知的现象。而经过知意关係的梳理,王阳明将良知与意念区分开来,并且认定“知的本体”应当是良知。良知的实现、充儘是致良知,而致良知就是依良知而行,就是行良知,也即知行合一。良知即是是非之心,表现在吾人当下的道德决断中,是即是,非即非。此道德决断,一方面判明是非善恶,另一方面是是非非。良知之是非不但具有道德明觉的意义,也具有道德活动的力量。也就是说,良知之是非不只是一个判断,而更需要通过行动来实现。良知不但告诉吾人“是非”之知,还命令吾人落实此“是非”之行,这就是知行合一。作为法律人,“是非”之知乃是我们立人的基础,而落实此“是非”之行,则是我们立功、立德、立言的根基。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知识意味着责任,知道的越多,应担负的责任也就越重。知善则行,知恶则弃,惩恶扬善,是我们神圣之职责。

社团价值论

青年法学社为什幺存在?或者是说这个社团在珠海分校存在的意义是什幺?
社团的宗旨是“知行合一,进德修业,俟时扬华”。社团的存在价值就是“进德”与“修业”。“进德”与“修业”对应的就是 “为学与为人”。 “为学与为人”是大学生活的两大主线,“为学”与“为人”做得好是一个人“深造的基础”,是一个人“生活的法则”。社团的一切要紧紧围绕“进德”与“修业”不动摇,青年法学社就是一个为学与为人理论的
实践结果,是进德与修业的化身!
●“进德”的必要性——社团第一价值
“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务,是正义与非正义的学问”,法的道义在“诚实生活,不伤他人,各得其所”。对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进德”与“修业”比起来,进德更重要,进德与为人在本质上是同义,法的本质在于对人性的感悟,在西方是神人同性,所以不懂得人的秉性,不重视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法学知识再丰富也是一个“法匠”,所以社团的建设要重视“为人的教育”,不要觉得社团活动脱离了法律知识就是背离法学社的本质,只要是对人性有所感悟的社团活动都是对学习法律大有裨益的,不懂人性的法律人永远不懂法律,不懂人性的法律人永远不懂如何建构属于中国人的法律。
●把握基础知识与经典理论的关係——社团第二价值
专业知识的学习也是非常重要,社团在为学方面需要注意三个层面:1、基础知识的挖掘2、经典理论的深化3、注重经典知识和基础知识的思维转换。
注:这里的知识以法学为主,兼顾其它相关学科的知识。附一封信:
“一定要记住,课内的教学只能传授最一般的知识,课外的经典研读则能显着地提升人的理论与思想层次;课内内容是对一般人、普通人的,要想高人一尺,就要在课外下功夫。课外功夫主要是有关领域经典着作的研读。”
“关于专业理论方面的重要性,我曾给你讲过。理论修养决定人的层次,决定人在管理系统中的地位。高层决策需要理论,因为理论通观全局,是战略性的思考。中层需要一定的理论基础,否则不能深刻理解高层决策,又要懂管理,否则无法落实高层决策。基层只懂管理就行了,管理主要是操作层面。”
对您上述这些话我有不同看法,我认为这些话很片面,知识不分高低贵贱。所谓的“课内教学只能传授最一般的知识”,那是因为没有感悟到课内教学的魅力。听您的意思是读大理论才能提升人的境界,从而贬低课堂教学的意义,我认为是片面的。从小到大知识是一点点积累起来的,你的知识总是渐进式的发展,而不是“大跃进”式的发展,所以先把课堂的内容学好,是本科生的首要任务,懂一般理论的人是与现实联繫最紧的人。看似一般的知识总是蕴含的深刻的哲理,只看到课本内容的浅显表象而不挖掘深入的哲学基础是个人认识论、学习方法方面的缺失。
我承认大理论是精华,但并不是最重要的,课本也很重要。到底什幺最重要?最一般的理论最重要,胜过那些您所谓的高深理论。一个人包括思想和行为,有些人理论很深奥,名人名家,信手拈来,这就是您所谓的超越一般人的高人?非也。一个人理论不深,但是天生做事能在各种矛盾中抓住要害,顺利解决问题,难道这就是您所不屑的一般人,恐怕某些理论家连生活自理都成问题!您的话往往会误导学生,把大量时间放在读经典书目上,而放鬆了对基础知识的学习,这个是严重的问题,一个只会谈理论的人,即使读的经典书目再多也没有什幺意义,所谓的什幺高层、中层、基层完全以理论高低为划分标準完全是错的,高层也是从底层做起来的,他了解底层,他最懂得什幺理论是最好的理论,不是高深的理论而是最一般的理论,能执行好的理论才是最重要的理论,这个就是最一般的理论,决策者重要的是从各种理论中决定适合自己的那一种,这个是最重要的能力,而非其本身的理论有多幺高深。
理论是什幺?读理论是为了什幺?读书的人一个致命弱点就是囿于理论的泥沼,空谈理论,空谈误国。空谈理论的人往往能用一个错误的高深理论危害一个民族!为什幺要读哈耶克?寻找马克思以外的另一个理论体系?您最了解。
读了几本经典没什幺了不起,读得越多应该越觉得无知才对。读几本经典也不是什幺高人,理论家也不是什幺高人,不要以为这个世界是理论家的世界,也不要以为这个世界只有大学者才应当受到尊敬。人总有一个倾向,就是老想把自己某一方面突出的才能作为评价万事万物的标準进而说明自己多幺优秀他人是多幺不如自己,简直是无知!标準是你定的,自然你最符合你定的标準,你自己说自己优秀有什幺意义,自欺欺人。更悲哀的是人总是不知道自己在自欺欺人,却在津津乐道。
人必定有高低不同,但是评价的标準不是读没读过几本书,书读多了也会成书呆子,没读几本书的也能当帝王,究竟怎样看待经典书目的地位,读通经典并不是衡量一个人高低水平的差异的标準。
读书最重要的是从一般理论挖掘深层次的理论,再从深层次的理论到一般理论的回归。读书不是轻视一般理论,重视经典理论,一般理论是与实践联繫最紧密的理论,也是最重要的理论,远远比高深理论重要,读书最重要的意义不是读经典,而是从一般知识挖掘经典,再从经典回归一般知识的思维转换过程而不是囿于高深理论本身!这样的教育在我国很缺乏,而使您产生不懈一般理论的想法,我想是教育本身的问题,而不是理论本身的问题。
知识不分高低贵贱,不适用封建主义的那一套。
我见过许多学生,谈起大哲学家大思想家一套一套,但是一分析当下的现状就用高深理论去指导现实,往往和现实脱节,读书读经典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在于“从一般知识挖掘经典,再从经典回归一般知识的思维转换的过程。”提升人的境界的是这个方面,而不是高深的理论本身!
●理论与实践的关係论,以社员的“为学”与“为人”素质的提升为本位——社团第三价值
读理论和实践都是学习知识的手段,但是在本科阶段,在此时此地,要以理论学习为主,实践活动要以“与理论最紧密联繫原则”作为社团实践活动的準则。
把握基础知识与经典理论的关係是正确处理理论和实践的前提。经典知识太高深,不重视对基础理论的回归,社团极易容易成为纸上谈兵,夸夸其谈的玄学社团,大家会觉得收益甚微。青年法学社也不能偏向实践,一切实践都能学到知识,只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一个活动总有付出和成本问题,实践性付出的时间太多,受益的内容很可能就是书本上的一句话,甚至是多少年前一个哲学家说的一句话,甚至有的时候实践难以得出很深刻的结论,因为实践后需要抽象,更需要总结,这是需要理论的。实践是法学专业学生必要的学习内容,它是你一生的追求,大学四年不需要以此为主,否则大学应当建在市中心,法学学生要以理论学习、理论反思为主。实践是学习必不可少的环节,但是实践要在必要的限度之内,这就是与理论“最紧密联繫”,实践活动要能唤醒你对知识的记忆,能深入理解你所学的课本知识,做到实践对理论的深刻记忆和理解。懂得课本知识与实践运用中的差距,有所理论反思,这才是青年法学社的实践。
社员本位就是一切从社员的利益出发,不要搞形式主义的东西,对社团的名誉,社团的影响放在从属地位,社团的名誉、社团的影响、社长的名誉放在从属地位,它是你为社员贡献力量通过自己的付出自然得来的,不是为了追求名誉做一些沽名钓誉的社团活动,不是为了个人荣誉损伤社员的利益,赢得一些缥缈的虚无的社团名誉。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实至名归。”这个是学术品格与道德法则。现实或许离我们很远但是在力所能及的地方,要让他开花!
如果从最短浅的目的看,社团活动要对司法考试、研究生考试有所启发。但是社团活动的价值却远远高于他们,这个就是提升思维层次:懂得丰厚坚实的知识和人文修养的提升。 考试是灰色的,思维之树常青!
接着我们看什幺叫知行合一:上学期活动与我刚才所创设的社团活动就是价值论的实现,即知行合一!

社团活动

本社主要活动为:面向社员组织各种读书小组,包括法学经典着作研读、法条研读、司考题解、法律英语等专题;面向我院组织各种沙龙;面向我校组织法学专题讲座与论坛;面向社会组织法律援助与普法活动;同时还有社团拓展等其他活动。

明德法学论坛

大学者,明明德也。以学术之严谨,承大学之志,秉明德之义,启法理于争鸣,求公义于本心。明德法学论坛为各位青年同学提供了师生间的学术互动平台,共同交流,互促互进,提高同学们的法律素养,丰富课外文化生活,使得不同声音相互汇聚、碰撞,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在法政学院形成师生共同研讨的模式。
明德法学论坛以时事热点事件、学术前沿为背景,深究其中之道理,于争鸣中析真相,倾情于学术争鸣,传递法政学院一直以来的学术传统。每次邀请不同的老师与同学们共同研讨,力求以不同视角、不同见解开展知识的碰撞、观点的交锋。目前,是我院唯一一个由学生社团举办的学术前沿。
明德法学论坛曾以“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及制度保障”、“社会舆论与司法的关係”、“论法学学习中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係”、“反家庭暴力法”等为话题,为同学们提供了一次又一次的学术盛宴,场场爆满,在学生之间、老师之间形成较好口碑,是社团的王牌活动。

明德学术交流会

明德学术交流会是青法新探索的一个学术性活动,明德学术交流会较明德法学论坛形式更加轻鬆活泼多样,讨论的话题也更加广泛。明德学术交流会由学生主讲,将交流会完全交给学生,让学生自由讨论,培养学生自己的独立品格。
明德学术交流会已举办两届,第一届探讨网瘾学校,第二届则以电影《猫鼠游戏》为话题。明德学术交流会作为青法的新活动,青法人正在不断探索,以活泼的形式为同学们营造一个轻鬆愉悦的学术氛围。

读书小组

读书小组是青年法学社的灵魂之所在,如果没有读书小组,就没有青年法学社。正如于风政老师曾在寄语中说,他希望法学社聚集有理论兴趣的同学,细心研读法学原典,深入探讨法学学术,吸收经典理论的精华,汲取大智慧。两三好友,聚集在一起讨论着这自己感兴趣书籍、话题,互相交流自己的看法、见解,思想碰撞。“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

普法活动

法学的套用性很强,它就在我们身边,要在实践中学习。普法活动不仅有利于解决百姓在社会生活动遇到的实际问题,而且有利于提高社员的法学实践能力,提升自身的法学本领,培养社员的社会责任感。家无规无以成,国无法无以立,青年法学社将致力于传播法律思想,弘扬法学精神,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新添一份己力!

例课

青法例课由魏志栋老师主讲,每次都会给同学们带来不同的感受和体验。同学们都被魏老师的博学的知识底蕴和强大的人格魅力所吸引,不仅在学院内部,甚至在学校内都有一定的影响力。

社团拓展

在社团团队建设方面,青法不定期举行社团拓展活动,以提升社团的凝聚力、增进社团之间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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