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2002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口10.5万人。高新区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8年4月(原益阳市地方税务局朝阳分局,2006年11月更名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2007年11月,迁入位于鹿角园路100号的新址办公,现有干部职工69人。征管範围包括12个村、1个镇(谢林港镇)、新规划的东部新区,现征管面积约为255平方公里。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 成立于:1998年4月
- 主要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机构设定:办公室
机构简介
2007年组织收入首破亿元大关。从2008年起收入总量跻身全市第一方阵。2010年完成各项收入26154亿元,同比增收6724万元,增长34.61%。“十一五”期间完成收入总量97541万元,区级财政收入91527万元,分别是“十五”期间的2.93倍和2.79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研究制定本地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画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地方税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费(金)的徵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负责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下达本地区税费收入计画和税费收入计画完成情况的分析预测与统计核算;负责本单位财务经费管理和资产装备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複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範纳税服务行为;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组织实施税收宣传。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负责制定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以及文明创建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征管範围
第一税务分局
负责高新区(除房地产业、娱乐业、服务业中饮食业、宾馆、美容、美发、足道、推拿按摩、茶艺、洗染、市场内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幼稚园(除谢林港镇、东部新区)的税收征管。
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高新区(除谢林港镇)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征管。
第三税务分局
1、负责高新区个体税收征管
2、负责高新区娱乐业、服务业中饮食业、宾馆、酒店、美容美髮、足道、推拿按摩、茶艺、洗染等服务企业的税收征管;
3、负责市场内所有经营户的税收征管;
4、负责乡镇、村、街道办事处、社区所属企业(除城区房地产、建安企业)的税收征管;
5、负责物业公司及私人建房、私房装修、门店装修、私房出租的税收征管;
6、负责对谢林港镇区域内所有地方税收的征管。
第四税务分局
负责高新区东部新区所有地方税收的税收征管。
高新区局稽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和管理高新区局全局的稽查工作;负责制定税务稽查工作计画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税收专项检查和规範整顿税收秩序工作,实施专项稽查;负责税收举报案件及相关部门移交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处理高新区局涉嫌偷税、逃税、骗税、抗税行为的案件,开展专项检查、专案检查和日常检查。
办税服务中心
负责高新区地税局管辖範围内的税费徵收工作。办理税务开业登记、注销登记、停歇业登记、税库银三方协定的录入、征管资料传递及税收政策的解释工作、纳税评估、日常检查计画制定、执行、结果上报工作;开展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宣传;对全区房地产一体化项目(二手房转让、土地交易除外)徵收开票、临时、零散发票的代开工作;全区二手房交易、契税的徵收工作。
机构设定
(一)内设行政科(室) 7个。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日常政务、文秘、综合、税收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网站管理等工作;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行政接待、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
2、税政法规科
主要职责:负责地方各税的税政业务管理及执行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和税务行政诉讼及行政複议等工作;负责地税部门徵收的各类费(金)的指导、管理工作。
3、征管和科技发展科(发票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和征管业务的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征管建制、征管质量检查等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相关工作;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发票管理工作。
4、收入规划核算科
主要职责:负责税收计画编制、税款缴(退)库情况监督、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等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套用工作。
5、财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税务经费、装备、资产以及局机关财务管理;编报审核财务预决、算;负责办理经费拨付、政府採购、服装发放工作。
6、人事教育科
主要职责:负责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党群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7、监察审计室
主要职责: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经费内部审计工作。
(二)直属机构
设直属行政机构 2 个:办税服务中心和稽查局。
办税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与办税服务相关的税收政策宣传、谘询和解答,税务登记证件的办理和发放,税务发票的发售、代开和缴销;负责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或扣缴申报)的受理、税收票证开具和税款(费、金)、滞纳金、罚款的徵收入库;负责纳税人减免税审批(或备案)资料的受理、初审,减免税审批(或备案)文书的发放;负责征管业务数据的审核、录入和管理。
稽查局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辖区内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专项稽查;负责地税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或配合公检法等部门打击涉嫌偷税、逃税、抗税、骗税等税务违法案件。
(三)派出机构
税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