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县局机关内设7个科室,2个直属行政机构,1个直属事业机构,下设4个税务分局,担负全县25个乡镇553家企事业单位3831户固定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2010年该局共组织入库税款25099.4万元,2011年该局各项收入任务为43822万元。曾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和“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永兴县地方税务局
- 成立于:1994年9月
- 内设:7个科室
- 荣获:省级“文明单位”
工作人员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职责 | |
1 | 李晓峰 | 男 | 湖南省永兴县地方税务局 | 党组书记、局长 | 主持全面工作。 |
2 | 王小兵 | 男 | 湖南省永兴县地方税务局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人事教育科、稽查局、党总支工作 |
3 | 杨荣慧 | 男 | 湖南省永兴县地方税务局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财务管理科、收入规划核算科、税政法规科 |
4 | 王光华 | 男 | 湖南省永兴县地方税务局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办公室、征管和科技发展科、办税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
5 | 陈锑金 | 男 | 湖南省永兴县地方税务局 |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 分管监察审计室 |
6 | 邓山云 | 男 | 湖南省永兴县地方税务局 | 工会主席 | 全局工会工作。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研究制定本地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画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地方税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费(金)的徵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负责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下达本地区税费收入计画和税费收入计画完成情况的分析预测与统计核算;负责本单位财务经费管理和资产装备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複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範纳税服务行为;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组织实施税收宣传。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负责制定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以及文明创建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征管範围
永兴县地方税务局负责永兴县辖区範围有关地方税费的徵收管理工作。永兴县位于湖南省东南部,为郴州市第二大县,系黄克诚大将的故乡。总人口63万,总面积1979平方公里,辖8镇17乡。
一、第一税务分局和第四税务分局征管範围
第一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开发区、城关镇、湘阴渡镇、碧塘乡、城郊乡、塘门口镇、黄泥乡等7个乡镇(区)的地方税收征管。
(一)第一税务分局征管範围
1.行政事业(包括军事)、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单位地方税收(包括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地方税收,下同)征管(不包括辖区乡镇煤矿、煤坪企业税收);
2.房地产一体化(包括辖区内建筑安装工程行业税收)的地方税收征管;
3.县政府统一规定的代收代缴地方税收征管。
(二)第四税务分局征管範围
1.除房地产一体化(包括辖区内建筑安装工程行业税收)範围以外的个体地方税收征管。
2.辖区内各乡镇煤矿和煤坪企业的地方税收征管。
二、第二税务分局征管範围
负责油市镇、复和乡、高亭乡、洋塘乡、马田镇、悦来乡、油麻乡、三塘乡等8个乡镇辖区内的地方税收征管。
三、第三税务分局征管範围
负责金龟镇、香梅乡、樟树乡、太和乡、柏林镇、洞口乡、鲤鱼塘镇、千沖乡、大布江乡、龙形市乡、七甲乡等11个乡镇辖区内的地方征管。
四、办税服务中心服务範围
县局办税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县地方税收的徵收,包括对第二、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房地产一体化服务厅的管理。第二、三税务分局、房地产一体化办税服务厅可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地方税收徵收。
机构设定
(一)内设行政科(室)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日常政务、文秘、综合、税收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网站管理等工作;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行政接待、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
2、税政法规科
主要职责:负责地方各税的税政业务管理及执行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和税务行政诉讼及行政複议等工作;负责地税部门徵收的各类费(金)的指导、管理工作。
3、征管和科技发展科(发票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和征管业务的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征管建制、征管质量检查等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相关工作;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发票管理工作。
4、收入规划核算科
主要职责:负责税收计画编制、税款缴(退)库情况监督、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等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套用工作。
5、财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税务经费、装备、资产以及局机关财务管理;编报审核财务预决、算;负责办理经费拨付、政府採购、服装发放工作。
6、人事教育科
主要职责:负责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党群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7、监察审计室
主要职责: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经费内部审计工作。
(二)直属机构
设直属行政机构 2 个:办税服务中心和稽查局。
办税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与办税服务相关的税收政策宣传、谘询和解答,税务登记证件的办理和发放,税务发票的发售、代开和缴销;负责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或扣缴申报)的受理、税收票证开具和税款(费、金)、滞纳金、罚款的徵收入库;负责纳税人减免税审批(或备案)资料的受理、初审,减免税审批(或备案)文书的发放;负责征管业务数据的审核、录入和管理。
稽查局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辖区内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专项稽查;负责地税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或配合公检法等部门打击涉嫌偷税、逃税、抗税、骗税等税务违法案件。
(三)派出机构
税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