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国家税务局是紫阳县的政府机构,主要职能为监督检查本局税收执法情况。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紫阳县国家税务局
- 所在地:紫阳县
- 属性:政府机构
- 主要职能:监督检查本局税收执法情况
机构概况
紫阳县国家税务局地处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中段,全局干部职工114人,其中在职干部77人,提前离岗7人,退休干部30人。在职干部平均年龄41.5岁。县局负责全县的税收徵收管理 ,其中下设城区、向阳、毛坝和蒿坪四个税务分局,辖 25 个乡镇,面积2204平方公里,总人口 35 万。2011年管户3424户(其中企业156户)。其中个体工商户3268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1户,小规模纳税人57户。
近年来,紫阳县国家税务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克难攻坚、团结拼搏、创先争优,各方面工作取得了辉煌业绩。“十一五”期间共组织国税收入15876万元。2010年徵收入库4229万元,是2005年的3.2倍,年均增长26.94 %。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全省绩效管理考核最佳单位,全市首批廉政文化进机关示範单位,连续五年荣获全县“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行风评议先进单位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等奖。
主要职能
紫阳县国家税务局(正科级)属安康市国家税务局垂直管理机构,是主管紫阳县国家税收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⑴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⑵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画并组织实施。
⑶根据经济税源和市国税局下达的税收计画,编制、分配和下达税收收入计画并组织实施。
⑷负责本地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防伪税控及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⑸负责监督检查本局税收执法情况;负责本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複议和诉讼工作。
⑹负责本局税收会计和统计、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和政府採购工作。
⑺负责本局人事管理工作。
⑻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⑼负责本局纪检、监察工作。
⑽负责本局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⑾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⑿承办安康市国家税务局和紫阳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定
紫阳县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9个、直属机构1个、派出机构4个、事业单位1个。县局内设机构、事业单位为正股级,直属机构、税务分局为副科级。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画、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範性档案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档案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複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和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徵收管理工作,拟订徵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彙算清缴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3.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画、出口退(免)税计画,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画;分析考核徵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套用工作。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範工作,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採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採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纳税服务科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範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範性档案;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简讯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5.徵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套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6.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负责本单位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画,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7.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8.办税服务厅
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事项;办理纳税申报、认证、税款徵收等事项;办理髮票发售、代开、审验、缴销等发票管理事项;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开展纳税谘询,提供办税辅导;公开涉税事项,宣传税收政策;受理涉税审批申请,办理备案事项。
9、税源管理科
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和推行徵收管理办法、措施,对所辖税源实施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进行税收分析和税源调查、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纳税评估、数据採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负责向有关业务部门反馈税源监控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等。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作。
(二)直属机构
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稽查局设5个内设机构(副股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
(三)派出机构
县局共设税务分局4个,主要承担各辖区的税源管理工作。
(四)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负责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準;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