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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高新区国税局

2021-01-30 09:56:44 百科

安康高新区国税局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成立于2005年3月,共有干部59人(其中:在职干部49人,提前离岗和退休人员10人),内设9各科室,下设3各派出机构,年税收收入5000万余元。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安康高新区国税局
  • 地点:安康
  •  下设:23个行政村
  • 管辖面积:28平方公里

机构概况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临汉江,北依秦岭,管辖面积28平方公里,共有23个行政村,是安康“一体两翼”产业发展规划布局核心区、产业集聚区和综合城市新区。
几年来,高新区国税局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安康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聚焦“高”和“新”,用高标準、高素质、高质量、高效率”和“新观念、新机制、新思路、新方法、新形象”积极践行 “科学治税、文化带队”的工作理念,以“传承、创新、发展”为己任,艰苦创业,税收收入任务翻了三番,相续荣获了“省级人民满意视窗单位”、“省级人民满意视窗标兵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为高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画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徵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複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套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局和高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定

高新区局设定内设机构8个、直属机构1个、派出机构2个、事业单位1个。高新区局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税务所为正股级,分局、直属机构为副科级。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画、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範性档案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档案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複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和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徵收管理工作,拟订徵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彙算清缴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3.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画、出口退(免)税计画,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画;分析考核徵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套用工作。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範工作,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採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採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纳税服务科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範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範性档案;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简讯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5.徵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套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和推行徵收管理办法、措施,对所辖税源实施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进行税收分析和税源调查、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纳税评估、数据採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负责向有关业务部门反馈税源监控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等。
6.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负责本单位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画,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7.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8.办税服务厅
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事项;办理纳税申报、认证、税款徵收等事项;办理髮票发售、代开、审验、缴销等发票管理事项;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开展纳税谘询,提供办税辅导;公开涉税事项,宣传税收政策;受理涉税审批申请,办理备案事项。
二、直属机构
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稽查局设5个内设机构(副股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
三、派出机构
高新区局设税务所1个,分局一个,主要承担辖区的税源管理工作。
四、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负责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準;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五、人员编制
安康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编制共38名(含高新区局机关、不含分局),事业编制共6名(含高新区局机关、不含分局)。
(一)高新区局机关人员编制
1.高新区局机关行政编制限额30人(不含办税服务厅),内设机构使用行政编制。
2.高新区局机关事业编制限额5人。
(二)高新区局领导职数
高新区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非领导职数不超过科级干部的50%。高新区局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照四人以下配一职,四到七人配一正一副,七人以上配一正两副的原则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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