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本科会计学专业教材新系: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第10版)》紧跟我国税制建设和会计制度建设变化的步伐而历经多次修订。在此次修订中,《高等院校本科会计学专业教材新系: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第10版)》依然力求体现最新的税收及会计等法规制度,并基于会计权益的分权观,在阐述各税种会计时,其确认、计量与申报以我国现行税收法规为準,其会计记录则体现税收法规与会计準则的“混合”。
基本介绍
- 书名:高等院校本科会计学专业教材新系: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
- 作者:盖地
- 出版日期:2014年1月1日
- 语种:简体中文
- ISBN:9787565413902
- 品牌: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 外文名:Tax Accounting & Tax Planning
- 出版社: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 页数:445页
- 开本:1
- 定价:46.00
基本介绍
内容简介
《高等院校本科会计学专业教材新系: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第10版)》由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盖地,天津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中心主任,商学院会计学科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财政部会计準则委员会会计準则谘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财务学年会顾问,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对外经贸会计学会理事,天津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政府谘询专家,全国会计先进工作者,中国海洋大学、河北大学、海南大学、延边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广东金融学院、内蒙古财经大学、石家庄经济学院等院校的兼职(客座)教授。曾任天津财经大学财政会计系副主任,会计学系副主任、系主任、名誉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计研究》杂誌编委,中国会计教授会理事,《财务与会计》学术顾问等。盖地教授自1969年开始任教,从事工业会计、财务会计(研究)、税务会计(研究)、税务筹划(研究)等的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的教学,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会计、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的理论与实务。
图书目录
第1章税务会计概论
学习目标
1.1税务会计概念结构
1.2税收实体法及其构成要素
1.3纳税人权利与义务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2章增值税会计
学习目标
2.1增值税概述
2.2增值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2.3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其转出的会计处理
2.4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2.5增值税结转、上缴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3章消费税会计
学习目标
3.1消费税概述
3.2消费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3.3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4章关税会计
学习目标
4.1关税概述
4.2关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4.3关税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5章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
学习目标
5.1 出口货物免、退税概述
5.2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5.3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6章营业税会计
学习目标
6.1营业税概述
6.2营业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6.3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7章资源税会计
学习目标
7.1资源税概述
7.2资源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7.3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8章所得税会计
学习目标
8.1企业所得税概述
8.2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8.3企业所得税会计基础
8.4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8.5个人所得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8.6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9章、土地增值税会计
学习目标
9.1土地增值税概述
9.2土地增值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9.3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10章其他税会计
学习目标
10.1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
10.2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10.3房产税会计
10.4车船税会计
10.5印花税会计
10.6契税会计
10.7车辆购置税会计
10.8菸叶税会计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11章税务筹划概述
学习目标
11.1税务筹划:新世纪的朝阳产业
11.2税务筹划:节税与避税
11.3税务筹划:原理与方法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12章税务筹划实务
学习目标
12.1企业组建的税务筹划
12.2企业经营的税务筹划
12.3企业投资融资的税务筹划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综合案例
综合案例分析提示
课时分配表(参考)
主要参考文献
学习目标
1.1税务会计概念结构
1.2税收实体法及其构成要素
1.3纳税人权利与义务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2章增值税会计
学习目标
2.1增值税概述
2.2增值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2.3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其转出的会计处理
2.4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2.5增值税结转、上缴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3章消费税会计
学习目标
3.1消费税概述
3.2消费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3.3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4章关税会计
学习目标
4.1关税概述
4.2关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4.3关税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5章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
学习目标
5.1 出口货物免、退税概述
5.2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5.3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6章营业税会计
学习目标
6.1营业税概述
6.2营业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6.3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7章资源税会计
学习目标
7.1资源税概述
7.2资源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7.3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8章所得税会计
学习目标
8.1企业所得税概述
8.2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8.3企业所得税会计基础
8.4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8.5个人所得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8.6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9章、土地增值税会计
学习目标
9.1土地增值税概述
9.2土地增值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9.3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10章其他税会计
学习目标
10.1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
10.2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10.3房产税会计
10.4车船税会计
10.5印花税会计
10.6契税会计
10.7车辆购置税会计
10.8菸叶税会计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11章税务筹划概述
学习目标
11.1税务筹划:新世纪的朝阳产业
11.2税务筹划:节税与避税
11.3税务筹划:原理与方法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第12章税务筹划实务
学习目标
12.1企业组建的税务筹划
12.2企业经营的税务筹划
12.3企业投资融资的税务筹划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和观念
基本训练
综合案例
综合案例分析提示
课时分配表(参考)
主要参考文献
文摘
着作权页:
2.2.3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
1)进项税额的含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服务所支付或者所负担的增值税税额,称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实际上是购货方支付给销货方的税额,对购货方来说是进项税额,而对销货方来说,则是在价外收取的销项税额。
2)準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确认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菸叶税)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我国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採取的是一种隐性财政补贴的方式,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或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进农产品,可凭普通发票作为抵扣凭证,按照购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以购买价直接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而不是将购买价按含税货物价税分离后,乘以13%的适用税率计算,以适当增加企业的增值税扣除额,但对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加工17%适用税率的货物,还是会造成“高征低扣”的结果。为了消除这种不合理现象,在部分行业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涉及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製品、酒及酒精、植物油行业。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施核定扣除办法,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将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由现行的13%修改为纳税人在销售时货物的适用税率,即纳税人销售的货物适用13%税率的,则扣除率为13%,纳税人销售的货物适用17%税率的,则扣除率为17%。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2.2.3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
1)进项税额的含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服务所支付或者所负担的增值税税额,称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实际上是购货方支付给销货方的税额,对购货方来说是进项税额,而对销货方来说,则是在价外收取的销项税额。
2)準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确认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菸叶税)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我国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採取的是一种隐性财政补贴的方式,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或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进农产品,可凭普通发票作为抵扣凭证,按照购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以购买价直接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而不是将购买价按含税货物价税分离后,乘以13%的适用税率计算,以适当增加企业的增值税扣除额,但对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加工17%适用税率的货物,还是会造成“高征低扣”的结果。为了消除这种不合理现象,在部分行业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涉及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製品、酒及酒精、植物油行业。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施核定扣除办法,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将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由现行的13%修改为纳税人在销售时货物的适用税率,即纳税人销售的货物适用13%税率的,则扣除率为13%,纳税人销售的货物适用17%税率的,则扣除率为17%。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