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是负责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定的通知》(石政发〔2009〕38号),设立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挂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简称区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的牌子。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 类型:政府工作部门
-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科
职责调整
(一)转变的职责
1.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审核、配租、配售办法,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2.加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动态监测,最佳化房地产业发展和住房供应结构,加快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房地产业新格局。
3.加大城市建设统筹力度,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加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大房屋拆迁工作的实施力度。
4.改进行政审批管理和服务,推进集中受理和一站式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强化为中央、北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区工程项目和房屋管理提供协调服务的职责。
4.改进行政审批管理和服务,推进集中受理和一站式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强化为中央、北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区工程项目和房屋管理提供协调服务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编制本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障本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负责本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住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三)承担推进本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指导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本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计画、协调、调度和监管责任;负责新建、改建住宅小区项目建设方案备案以及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推进危旧房改造、自然村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本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範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责任;依据市区分工,负责本区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施工契约管理等工作;负责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建设市场中介机构的资格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
(六)承担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负责对建设工程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石景山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二)承担保障本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负责本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住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三)承担推进本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指导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本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计画、协调、调度和监管责任;负责新建、改建住宅小区项目建设方案备案以及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推进危旧房改造、自然村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本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範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责任;依据市区分工,负责本区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施工契约管理等工作;负责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建设市场中介机构的资格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
(六)承担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负责对建设工程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石景山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七)承担本区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準,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管理工作。
(八)承担本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範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责任;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按照市区分工,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
(九)承担本区城镇房屋管理的责任;负责房屋登记管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危险房屋的排险解危工作,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指导、规範物业管理市场;按照市、区分工,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行政许可;督促、协调落实私房政策。
(十)承担本区房屋拆迁监督管理的责任;制定房屋拆迁规划与年度计画,负责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负责房屋徵收拆迁管理和重大项目徵收拆迁的协调工作;负责房屋徵收拆迁行业和现场管理。
(八)承担本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範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责任;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按照市区分工,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
(九)承担本区城镇房屋管理的责任;负责房屋登记管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危险房屋的排险解危工作,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指导、规範物业管理市场;按照市、区分工,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行政许可;督促、协调落实私房政策。
(十)承担本区房屋拆迁监督管理的责任;制定房屋拆迁规划与年度计画,负责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负责房屋徵收拆迁管理和重大项目徵收拆迁的协调工作;负责房屋徵收拆迁行业和现场管理。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事项的组织、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综合统计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法制科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负责信访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事项的组织、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综合统计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法制科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负责信访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管理和综合开发办公室
负责职责範围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建筑工程违章开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本区开发项目预售许可审核和监管工作;负责本区房地产开发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本区固定资产及商品房投资计画;负责本区新建、改建住宅小区项目建设方案备案和监督落实工作,协调解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贯彻执行绿化隔离带地区建设、自然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推进危旧房改造、自然村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工作。
(四)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行业管理科
依据市、区分工对本区建筑业企业及岗位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中推广新材料、新设备与淘汰落后产品和工艺的政策措施;负责本区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管理工作;负责建材供应企业信用管理;推进本区节能型住宅建设。
负责职责範围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建筑工程违章开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本区开发项目预售许可审核和监管工作;负责本区房地产开发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本区固定资产及商品房投资计画;负责本区新建、改建住宅小区项目建设方案备案和监督落实工作,协调解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贯彻执行绿化隔离带地区建设、自然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推进危旧房改造、自然村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工作。
(四)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行业管理科
依据市、区分工对本区建筑业企业及岗位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中推广新材料、新设备与淘汰落后产品和工艺的政策措施;负责本区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管理工作;负责建材供应企业信用管理;推进本区节能型住宅建设。
(五)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质量管理科
负责本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督管理。
(六)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安全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标準;配合相关专业部门实施建筑工地消防、食品、卫生、预防煤气中毒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市场管理科
按照市区分工负责本区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承发包契约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及建设工程承发包契约履约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监督实施。
(八)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徵收拆迁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徵收拆迁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拟订、上报本区房屋徵收拆迁年度计画;负责对房屋徵收拆迁行业和现场的管理;负责调处房屋徵收拆迁纠纷;指导和协调房屋徵收拆迁的有关工作;负责房屋徵收拆迁档案的备案工作。
负责本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督管理。
(六)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安全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标準;配合相关专业部门实施建筑工地消防、食品、卫生、预防煤气中毒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市场管理科
按照市区分工负责本区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承发包契约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及建设工程承发包契约履约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监督实施。
(八)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徵收拆迁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徵收拆迁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拟订、上报本区房屋徵收拆迁年度计画;负责对房屋徵收拆迁行业和现场的管理;负责调处房屋徵收拆迁纠纷;指导和协调房屋徵收拆迁的有关工作;负责房屋徵收拆迁档案的备案工作。
(九)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管理科(房屋防汛办公室)
负责本区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和规範物业管理市场;按照市区分工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行政许可;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进行备案;调解处理物业纠纷;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核工作。
(十)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管理科
负责本区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受理及初审工作;负责非居住类房屋租赁契约登记备案;核准房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的登记备案;负责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登记备案及日常监管工作;调解处理房屋权属纠纷,协调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落实工作。
(十一)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改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北京市有关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负责本区公有住房租金改革政策的宣传指导和监督落实工作;负责本区国家公务人员住房政策的落实;指导区属单位售房款的归集和使用;指导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核工作。
(十二)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科
负责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宣传、指导及谘询工作;负责发布本区保障性住房供应计画;负责住房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收(回)购、配租、配售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开展住房保障工作。
负责本区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和规範物业管理市场;按照市区分工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行政许可;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进行备案;调解处理物业纠纷;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核工作。
(十)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管理科
负责本区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受理及初审工作;负责非居住类房屋租赁契约登记备案;核准房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的登记备案;负责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登记备案及日常监管工作;调解处理房屋权属纠纷,协调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落实工作。
(十一)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改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北京市有关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负责本区公有住房租金改革政策的宣传指导和监督落实工作;负责本区国家公务人员住房政策的落实;指导区属单位售房款的归集和使用;指导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核工作。
(十二)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科
负责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宣传、指导及谘询工作;负责发布本区保障性住房供应计画;负责住房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收(回)购、配租、配售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开展住房保障工作。
人员编制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57名(含监察科长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科级领导职数13正(含团总支书记1名)8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