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正文

凤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20-12-11 09:50:40 百科

凤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凤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根据《关于设立凤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事项的批覆》(州编办发〔2011〕93号)精神,设立凤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凤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所在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职责调整

将原县文化局(县新闻出版局、县着作权局)和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着作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託起草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着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的管理规章和发展规划;督管监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路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直接领导和管理县直广播电视台、站等单位。
(二)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艺术的创作、表演、研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重大文化活动,扶持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负责监督财政核拨的艺术创作经费使用、公益文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採购,管理、指导县级专业剧团的改革和建设。
(三)拟定全县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机制,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管理群艺馆、文化馆(站)事业,指导基层文化活动开展;综合管理全县公共图书馆事业,负责全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传承机制的编制、实施,组织开展非遗抢救保护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县广播影视事业;统一管理、协调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负责审核或承办广播电视播出(含转播)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製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广播电视剧及其它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业务专用频率、频道的规划与有关管理工作,办理县广播电视台和乡镇有线电视台、站以及中小型企业有线电视台的建立与撤销的审核和申报手续;对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播出情况进行监管。
(五)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市场準入、农村和社区等电影公共服务,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基层电影队伍建设,收缴和管理电影专项资金,指导电影电视创作。
(六)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规划与管理;制定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準,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全县有线电视、卫星地面电视设计、户外电脑大萤幕广告牌(墙)的发展规划与管理;负责全县有线、无线广播电视网路的规划、建设、协调、营运和管理。
(七)组织广播影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对全县广播影视宣传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的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图书、报刊、电子等各类出版物的审读和审看。
(八)综合管理全县各类出版发行,审核、报批出版、发行、印刷和着作权管理、代理机构;负责全县着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体着作权)管理工作。
(九)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县区域内“扫黄打非”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的监督与管理。
(十)协调全县文化遗产管理、保护、发掘、研究、鉴定、出境和宣传工作;研究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与发展;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
(十一)综合管理全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科技工作;指导本系统科研开发和科研成果的推广运用。
(十二)负责承办局属单位干部和工人的录用、任免、考核、奖惩和调配工作;指导、企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相关係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试)有关工作;管理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全县对外文化工作以及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十四)研究制订全县文化事业基本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国家和地方拨付(筹集)的文化建设经费;组织实施全县性文化广播影视重大项目建设;指导直属单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
(十五)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相关行业的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业务活动。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行政事务;拟定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文秘、机要、保卫、报刊、文印、机关网路、电子政务等项工作的管理;起草领导讲话、计画、总结等公文,编写内刊;组织管理机关内务及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来人来访接待;统一管理和指导局机关计画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

人事股

负责承办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社会保障等人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局系统干部职工在职教育及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县艺术、图书资料、群文、新闻出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评聘有关工作;监督管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负责对系统干部职工及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评奖工作;组织实施局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及专业技术职务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各项人事报表的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组织指导局系统的老龄工作及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负责统战、宣传以及指导文化系统工、青、妇等民众团体组织建设。

社会文化股

拟订全县民众文化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全县民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室)、文化馆(站)事业;负责全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工作;组织辅导基层业务人员继续教育及抓好民众文化活动,举办好少儿读书活动、送书下乡等各类民众文化活动以及各类节庆文化活动,丰富民众文化生活。

艺术股

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拟订全县文化艺术工作的政策、规章,组织、检查、监督、执行有关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对文学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布局进行巨观调控,指导全县专业文艺创作、生产、演出、理论研究等工作,指导专业剧团业务建设,督办“送戏下乡”工作,组织艺术作品推向市场和对外交流;指导、组织艺术产品的攻关、研究工作,组织协调文艺精品创作;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业务人员专业知识更新学习培训活动,抓好艺术人才的培养教育。

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股

负责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负责县级传承人保护并督促开展传承活动;负责组织国家、省、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和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开展非遗专业培训、展示、对外交流;负责实施《湘西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负责全县各级各类纪念馆的指导工作与安全管理。

文化产业股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法规;组织并监督实施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建设;组织实施文化体制改革;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

科技股

组织管理全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业的科技进步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计画;负责制订全县广播电影电视技术政策和标準;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有线、无线和农村广播电视网的建设及维护管理;负责办理全县各级转播台(站)和公开呼号的新建广播电影电视台的频率指标和频率执照的审核、呈报手续;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网路安全优质播出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科技工作,审核全县广播电视台(站)建设技术方案;组织、指导对现有设施的更新改造;负责广播电视科技信息工作和台(站)有关技术方面的统计工作;负责新闻出版技术工作。

新闻出版(着作权)股(法规股)

负责局系统依法行政、行政许可等事项;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全县新闻出版、着作权工作;负责新闻出版、着作权市场审批、审核及换髮证工作;指导新闻出版和着作权工作;指导和推进“农家书屋”建设、“三湘读书月”活动、“软体正版化”等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局系统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负责行政複议应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新闻出版、着作权管理法规;会同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文化市场管理法规。

市场管理股

(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全县文化市场,负责文化市场的审批、审核及发证、换证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统计工作;负责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成员职能部门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控;负责全县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指导督查“扫黄打非”工作,做好全县信息採集和上报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广播电影电视播出机构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负责审核呈报和归口办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播出(转播)机构、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和电视剧製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并对全县广播电影电视播出(转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核发和吊销电视剧製作、卫星地面接收站的许可证;负责对卫星电视节目接收和通过信息网路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组织起草广播电影电视地方性法规;负责新闻媒体的管理工作。

宣传(电影)管理股

负责制定、实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宣传规划和宣传方案;对直属广播电视台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指导;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工作,研究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工作改革;指导广播剧、电视剧、电影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广播影视节目的评奖活动;组织审查引进的境外电视剧、合拍电视剧和需要审查的国产电视剧等节目内容;负责广播影视节目审查并实施监听监看;负责全县电影製作、发行、放映的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和社区电影放映工程。

计画财务股

负责机关财务和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全县文化基本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进度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着作权)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及县直下属单位财政预算编制、年终决算汇总各项报表等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等工作;指导和推进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及城乡出版物发行网点等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定。

人员编制

凤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监察)1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baisebaisebais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