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石景山区机构改革方案》(京文[2001]143号)及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区县人大、政协机关机构设定的通知》(京编办发[2002]1号),设定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简称区人大机关)。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
- 位置:北京市石景山区
- 分类:组织机构
- 所属:中国
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石景山区机构改革方案》(京文[2001]143号)及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区县人大、政协机关机构设定的通知》(京编办发[2002]1号),设定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简称区人大机关)。区人大机关各工作部门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负责为区人大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提供服务,为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当好参谋和助手。
一、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区人大机关设定六个机构(为正处级机构):
(一)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1、负责换届选举和区人民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2、做好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整理起草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主任会的工作计画、制度、总结、报告和有关档案。
3、做好与区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并与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密切配合,了解和反映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4、负责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所需的理论、政策研究工作,协调机关调研工作的开展;
5、承办由区人大常委会负责的干部任免工作。
6、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8、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来信来访、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业务费开支,为各种会议编制预算及购置大件物品的计画报告。
10、负责由区人大常委会承担的公务接洽工作。
(二)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
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及闭会期间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并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对人大街工委、代表联组工作的指导,了解和掌握人大街工委、代表联组活动及代表的变动情况。
3、负责情况通报等代表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4、做好市人大委託的我区市人大代表工作。
5、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区人大机关设定六个机构(为正处级机构):
(一)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1、负责换届选举和区人民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2、做好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整理起草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主任会的工作计画、制度、总结、报告和有关档案。
3、做好与区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并与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密切配合,了解和反映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4、负责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所需的理论、政策研究工作,协调机关调研工作的开展;
5、承办由区人大常委会负责的干部任免工作。
6、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8、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来信来访、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业务费开支,为各种会议编制预算及购置大件物品的计画报告。
10、负责由区人大常委会承担的公务接洽工作。
(二)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
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及闭会期间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并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对人大街工委、代表联组工作的指导,了解和掌握人大街工委、代表联组活动及代表的变动情况。
3、负责情况通报等代表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4、做好市人大委託的我区市人大代表工作。
5、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工作。
(三)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1、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和审批区政府的财政预算和决算、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画进行调查研究,并提供依据。
2、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听取区政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涉及财政经济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工作。
3、负责联繫财政经济方面的代表,听取他们的意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督促检查区政府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有关决议、决定的办理情况。
5、负责全国人大和市人大交办的立法草案徵集意见工作。
(四)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1、负责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听取 “一府两院”法制工作方面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人大常委会提供参阅材料,根据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草拟有关决议或意见。为人大主任会议听取有关事项的汇报做好準备工作。
2、了解“一府两院”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督促落实常委会、主任会有关决议、决定的办理情况。
3、了解公、检、法、司法、民政等单位有关人大方面工作的进展和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议题,组织代表视察、调查活动。
5、负责全国人大和市人大交办的立法草案徵集意见工作。
1、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和审批区政府的财政预算和决算、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画进行调查研究,并提供依据。
2、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听取区政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涉及财政经济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工作。
3、负责联繫财政经济方面的代表,听取他们的意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督促检查区政府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有关决议、决定的办理情况。
5、负责全国人大和市人大交办的立法草案徵集意见工作。
(四)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1、负责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听取 “一府两院”法制工作方面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人大常委会提供参阅材料,根据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草拟有关决议或意见。为人大主任会议听取有关事项的汇报做好準备工作。
2、了解“一府两院”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督促落实常委会、主任会有关决议、决定的办理情况。
3、了解公、检、法、司法、民政等单位有关人大方面工作的进展和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议题,组织代表视察、调查活动。
5、负责全国人大和市人大交办的立法草案徵集意见工作。
(四)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1、负责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听取 “一府两院”法制工作方面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人大常委会提供参阅材料,根据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草拟有关决议或意见。为人大主任会议听取有关事项的汇报做好準备工作。
2、了解“一府两院”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督促落实常委会、主任会有关决议、决定的办理情况。
3、了解公、检、法、司法、民政等单位有关人大方面工作的进展和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议题,组织代表视察、调查活动。
5、负责全国人大和市人大交办的立法草案徵集意见工作。
(五)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1、负责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听取区政府有关教科文卫等方面的工作报告进行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材料,根据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草拟决议或审议意见。
2、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办理情况。
3、负责联繫教科文卫方面的代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负责全国人大和市人大交办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徵集意见工作。
(六)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1、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听取区政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涉及城建、环保、农村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工作。
3、负责联繫城建、环保、农村方面的代表,听取他们的意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督促检查区政府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有关决议、决定的办理情况。
5、负责全国人大和市人大交办的立法草案徵集意见工作。
1、负责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听取 “一府两院”法制工作方面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人大常委会提供参阅材料,根据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草拟有关决议或意见。为人大主任会议听取有关事项的汇报做好準备工作。
2、了解“一府两院”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督促落实常委会、主任会有关决议、决定的办理情况。
3、了解公、检、法、司法、民政等单位有关人大方面工作的进展和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议题,组织代表视察、调查活动。
5、负责全国人大和市人大交办的立法草案徵集意见工作。
(五)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1、负责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听取区政府有关教科文卫等方面的工作报告进行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材料,根据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草拟决议或审议意见。
2、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办理情况。
3、负责联繫教科文卫方面的代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负责全国人大和市人大交办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徵集意见工作。
(六)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1、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听取区政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涉及城建、环保、农村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工作。
3、负责联繫城建、环保、农村方面的代表,听取他们的意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督促检查区政府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有关决议、决定的办理情况。
5、负责全国人大和市人大交办的立法草案徵集意见工作。
编制人员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27名。其中,人大主任、副主任5名;办公室主任1名,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2名;代表联络室主任1名;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7名。
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27名。其中,人大主任、副主任5名;办公室主任1名,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2名;代表联络室主任1名;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