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会计事务所服务合同范本【标准版】
最新会计事务所服务合同范本【标准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由于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且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所以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需要谨慎约定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惠、双方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财务相关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时间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__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帐。
第二条、业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具体代理以下内容:
1.建帐;
2.代理记帐(含整理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告,装订和保管会计档案);
3.会计咨询,税务咨询;
4.到国税,地税报税,银行交税;
5.代表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
6.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及其它相关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收支的详细情况等。
对乙方退回的要求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如果由于甲方提供的会计资料不全,不实而导致税务、工商、财政行政处罚的,由甲方负责。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便于双方签收确认。
3.做好会计资料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即使准确地将收到税务部门的信函,电话等内容转交给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员参加。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服务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派出专人定期负责原始凭证签收交接并做好原始凭证签收工作,设计会计资料传递程序,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财务会计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用手工或财务软件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及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5.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处理和财政税收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6.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相关资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对工作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者透露,出示和传播。
8.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由乙方参加汇报。
第四条、代理记账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代理记账服务费基于报价单服务项目的勾选情况进行核算,产生变动的情况需在补充说明中备注;乙方代理甲方事宜所需支付费用由甲方自付。
2.支付方式选择以下________:
(1)现金;(2)网银;
3.付款周期选择以下________:
(1)年付;(2)半年付;
4.本次合同期代理记账服务费用为________(半年、年);工本费________元/年;合计________元。
5.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代理记账时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国、地税申报工具的CA证书工本费、税款、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税审鉴证报告、企业工商年检服务等第三方机构收取的费用)不含在以上服务费内,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于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及以后每个付款周期首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期的服务费全款,逾期将暂停相关业务办理。
7.甲方如果超过缴费期2个月未缴纳代理费用,乙方有权利停止报税,造成的停报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8.若甲方上一个财务季度服务内容超出签约时勾选的服务标准,乙方将按照现行报价体系与甲方重新商定对应服务标准的费用调整问题,并于30天内在续签变更协议中体现。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会计服务,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他约定
1.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安全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或税务、工商、财政等部门指定的时限内,需甲方协助提供资料、公章等而又反复通知不到甲方,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不实,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税务资料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名盖章,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外提供。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合同。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在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合同的种类很多,合同的标的也多种多样:
1.有形财产。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依不同的分类有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种类物与特定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货币与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着作权、技术秘密等。
3.工作成果。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的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
合同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白、准确无误,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要约定得细致、准确、清楚,防止差错。特别是对于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更要尽可能地描述准确、明白。订立合同中还应当注意各种语言、方言以及习惯称谓的差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三)数量。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因此,数量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对于有形财产,数量是对单位个数、体积、面积、长度、容积、重量等的计量;对于无形财产,数量是个数、件数、字数以及使用范围等多种量度方法;对于劳务。数量为劳动量;对于工作成果,数量是工作量及成果数量。一般而言,合同的数量要准确,选择使用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不同的精确度,允许的尾差、磅差、超欠幅度、自然耗损率等。
(四)质量。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服务、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高低的问题,并有衡量的特定方法。对于有形财产而言,质量亦有外观形态问题。质量指标准、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效用、工艺等,一般以品种、型号、规格、等级等体现出来。质量条款的重要性是勿庸赘言的,许许多多的合同纠纷由此引起。合同中应当对质量问题尽可能地规定细致、准确和清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有其他质量标准的,应尽可能约定其适用的标准。当事人可以约定质量检验的方法、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
(五)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价款一般指对提供财产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在买卖合同的货款、租赁合同的租金、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等。报酬一般是指对提供劳务或者工作成果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费、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费以及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费、设计费和工程款等。如果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要按照规定执行。价格应当在合同中规定清楚或者明确规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有些合同比较复杂,货款、运费、保险费、保管费、装卸费、报关费以及一切其他可能支出的费用,由谁支付都要规定清楚。
(六)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时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时履行的;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不同的合同,对履行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期限可以以小时计,可以以天计,可以以月计,可以以生产周期、季节计,也可以以年计。期限可以是非常精确的,也可以是不十分确定的。不同的合同,其履行期限的具体含义是不同的。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履行期限是指交货的日期、买方的履行期限是交款日期,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履行期限是指从起运到目的地卸载的时间,工程建设合同中承包方的履行期限是从开工到竣工的时间。正因如此,期限条款还是应当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
(七)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点有不同的特点。如买卖合同中,买方提货的,在提货地履行;卖方送货的,在买方收货地履行。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履行。运输合同中,从起运地运输到目的地为履行地点。履行地点有时是确定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担以及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履行地点也是在发生纠纷后确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辖的依据。因此,履行地点在合同中应当规定得明确、具体。
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不同的合同,决定了履行方式的差异。买卖合同是交付标的物,而承揽合同是交付工作成果。履行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在一定时期内的,也可以是分期、分批的。运输合同按照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公路、铁路、海上、航空等方式。履行方式还包括价款或者报酬的支付方式、结算方式等,如现金结算、转帐结算、同城转帐结算、异地转帐结算、托收承付、支票结算、委托付款、限额支票、信用证、汇兑结算、委托收款等。履行方式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应当从方便、快捷和防止欺诈等方面考虑采取最为适当的履行方式,并且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
(八)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关合同的法律对于违约责任都已经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但法律的规定是原则的,即使细致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顾到各种合同的特殊情况。因此,当事人为了特殊的需要,为了保证合同义务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为了更加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解决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二是由第三人进行调解,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果意图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是不用进行约定的,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都要事先或者事后约定。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如果选择适用仲裁解决争议,除非当事人的约定无效,即排除法院对其争议的管辖。但是,如果仲裁裁决有问题,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申请法院不予执行。当事人选择和解、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都不能排除法院的管辖,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