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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维修配件购销合同范本【标准版】

2020-09-05 02:31:17 购销合同

  2020年最新维修配件购销合同范本【标准版】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在签订维修配件购销合同之前,应当考察供货方是否合法存在,是否具有供应该批次维修配件的能力,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对方是无独立法人资格的挂靠单位,或单位产权不清,或是根本不存在的虚假单位,根本无法承担该批次维修配件的供应,最好不要与其合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_______产品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购销内容

  1.1 甲方向乙方购买下表所列产品(下称“产品”),货物名称、配置、数量及单价如下: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金额: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一般情况下涉及产品的质量、规格、技术标准、产品包装等内容,通常情况下是采用在合同中以表格呈现或者在合同之后以附件形式约定两种形式。在本合同中,涉及到对维修配件的产品要求的内容,以文本形式呈现在合同中。此外还可以采用表格或附件形式用以呈现。如果采用附件形式的,附件内容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之后以附表形式附于本合同之后,以供核用,既可以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也可以作为之后产生纠纷的解决依据。

  乙方保证该产品为原厂家全新生产,为合法销售的正版产品,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原厂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如甲方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发现产品非全新产品或不符合前述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甲方有权退货,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付货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2 合同全部产品总价:人民币小写金额:_______(含税);人民币大写金额: ________________整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 货到甲方后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供货;

  2.2 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内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应数额发票。

  付款形式:货到付款。

  2.4 乙方确认上述账号准确无误,甲方就本协议向乙方指定的上述账号打款,视同甲方向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付款义务。

  第三条 交货、验收与其他:

  3.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货物的交货方式为:乙方负责运输;

  3.2 运输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

  3.3 货物验收合格标准:

  3.3.1 货物数量、品牌、型号符合合同约定,为合法销售的正版产品,原厂包装完好无损,为原厂家全新生产,并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原厂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能正常运行或使用。

  3.3.2 安装调试完成后,货物可正常运行、使用。

  风险告知:在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应在约定期间内将验收数量或质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供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数量或质量合格。在书面通知中,建议应当明确供方的回复时间,否则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收货后,应当在发现不合格的合理期间内通知供方,未在合理期间内通知或在收货后2年内未通知的,视为合格;但对质量保证期有约定的,适用质量保证期。当然,供方知道所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的,不受上述通知时间的限制。一般来讲,在购销合同中涉及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合格的,为到货后10天内提出书面异议。需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在运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议。

  3.4 其他约定事项:

  货到后,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负责安装调试;

  第四条 包装:

  4.1 乙方应采用货物的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包装适合运输、防潮、防湿、防锈、防震。由于包装不良、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包装不符合规定、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货物运抵时包装受损,甲方均有权拒收货物,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换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付货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维护和保修:

  5.1 乙方交付的产品应向甲方提交与该产品相关的全部单证和资料(包含:原厂产品包装所含有的合格证明文件、说明书、操作手册及维护、维修资料等,以及原厂出具的产品证明文件)。

  5.2 本合同约定,该产品自货物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享受产品原厂 1 年免费保修服务,按原厂所示条款保修。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应于12小时内予以响应,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48小时内予以解决。乙方应通过电话、网络、上门现场等方式解决问题。

  5.3 出现货物交付甲方时即损或验收后甲方使用 7 天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无条件免费换新。

  5.4 在保修期内,货物的性能和品质因设计、制造等方面存在问题而在使用或运行时出现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情况,乙方应负责消除缺陷、修理和调换损坏的部件、组件和设备(包括软件和硬件),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5 保修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或原厂商应负责免费维修,乙方应及时提供备用产品给甲方免费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6 保修期内同一商品,因同一质量问题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或原厂商必须 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免费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和同配置的新产品。

  5.7 乙方保证,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无任何的权利瑕疵,在现在及将来都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的情况。若有违反,乙方应对甲方因使用产品而被任何第三方向相应行政部门投诉或被提起诉讼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5.8 因使用乙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而导致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须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30 %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6.2 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须支付甲方相当于逾期交货部分总价 3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乙方逾期交货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3 乙方所交产品如经甲方验收,质量、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负责更换、补足,否则,视为不能交货,须支付甲方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总价 3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4 除因乙方原因、不可抗力或乙方书面同意外,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须加付款项3 ‰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相应经济损失。

  6.5 若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和原厂售后服务,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 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 ‰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双方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在相互谅解和友好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达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约定:

  8.1 本合同以甲乙双方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最后日期为生效日。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3 本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

  8.4 本合同壹式_____份,甲方持_____份,乙方持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购销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5、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贷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6、供货期限,可以合同约定。一般来讲,提货的以乙方通知提货日期为准(应给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代办托运的以货交承运人为交货日期,送货的以送达目的地为准。

  7、可以约定分批交货。

  二、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签订;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没有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供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和包装质量负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或实样。产品质量的验收、检疫方法,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标准有国家标准GB、部颁标准、企业标准QB。如果要填写,须有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一般的购销合同,多数泛泛约定为国家标准。如果对于特定产品,或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具体约定为哪个标准,或商定的条件、样品(共同封存样品,分别保管)、补充技术要求。

  约定供方对其所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在保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排除需方的非正常使用导致。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1、交货地点,涉及"标的物交付",也是风险转移的分界点。

  交货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它涉及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权。当约定的交货地点与实际交货地点不一致时,以实际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点,则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交货方式:工厂交货(提货)、目的站港交货(送货)、货交承运人(代办运输)等等。对外货易中,有专门的术语。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协商确定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如果由于供方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运输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就承担赔偿责任。

  2、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要明确约定清楚,以避免争议。

  五、合理损耗和计算方式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损耗量,对此规定及计算方法,有关主管部门有详细规定,在合同中应明确注明。

  我们的实践中,一般不允许有量差,按实际收货量结算。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包装是一切有形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包装不善则会使商品变质和损坏,失去商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而高质量的包装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商品,而且能提高商品的附加值,增强商品本身的竞争力。而讲质量,首先要讲标准,标准化是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

  1、产品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通用方式的,也没有约定的,供方应当采用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2、包装物供应,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供方供应,也可合同约定。

  3、包装物回收:由合同约定,并约定回收费用。如,油桶、氧气瓶等。

  七、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

  1、验收手段:全面检验、抽样检验、理论计算、实际过磅。

  2、验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约定标准。

  3、验收时间:约定多少天内应验收完毕,不同于提出异议的期限。

  4、提出异议的期限:

  在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应在约定期间内将验收数量或质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供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数量或质量合格。书面通知中,建议明确供方的回复时间,否则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收货后,应当在发现不合格的合理期间内通知供方,未在合理期间内通知或在收货后2年内未通知的,视为合格。但对质量保证期有约定的,适用质量保证期。当然,供方知道所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的,不受上述通知时间的限制。

  "合理期限"一般来讲,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合格的,为到货后10天内提出书面异议。需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在运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议。

  5、也可以详细约定由谁(由哪个机构)负责验收和试验等等。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对机电产品,应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设备,应明确设备清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现金、支票、汇票、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2、结算期限:预付款、货到付款、分期付款。

  十、担保

  可另立担保合同------担保法、物权法内容

  十一、违约责任

  (1)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承担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百分之几的违约金。(通用产品幅度为1-5%,专用产品为10---30%)

  2、供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则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费用。供方不能修理或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向需方承担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逾期交货的,发货前须与需方协商,如果仍然需要的,供方应照数补交;如果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供方通知后天内答复,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4、供方提前交货的,如果是需方提货的,可拒绝提货;如果是送货的,可要求供方承担提前交货期间的保管费用,需方仍按约定支付货款。如果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而合同约定了运输路线、交通工具等,供方擅自改变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2)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供方承担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 需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交货时间得以顺延,还应向供方承担违约金。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需方自提产品未按约定时间或通知的时间提货的,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保管费用。

  4、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承担违约金。

  5、需方违反合同拒绝接货的,按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供方的损失。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是指双方是约定仲裁,还是向法院起诉?

  1、如果双方想通过仲裁解决,则应写明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名称不能确定的,视为无效约定。不能表述对仲裁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它违反了"或裁或审"原则,致使仲裁协议约定无效,而由法院取得管辖权。

  2、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起诉解决,则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原告地、被告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有的当事人为方便自己诉讼,则可约定自己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有的为防止对方起诉,则约定由被告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三、其他

  1、特别约定或补充条款:如:木材的检验检疫、运输证,火工品的几证等等。

  2、送达约定: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传真或以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以落款地址为准。

  所有的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如专人送达,则为收到之日;

  2)如为传真,则为回传确认之时;

  3)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五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4)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邮寄的瑕疵,如何证明邮寄的内容是关键。邮寄人员确认,公证送达。还可以约定登报公告送达。

  如果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3、合同份数、生效条件:几式几份?签字盖章生效?或附条件生效?等

  4、其它约定: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十四、落款

  应包含:单位全称、详细住址、邮政编号、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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